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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 星期三

論國民法官之司改主張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新世紀智庫論壇 2017.09.30
http://www.taiwanncf.org.tw/ttforum/79/79-13.pdf

蔡英文總統兌現2016年選舉政見,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在歷經多次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後,於2017年8月21日進行總結會議,雖司改國是會議之各項決議,無法完全滿足各倡議團體之主張與期待,然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中,包括:監督及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法庭透明等,仍較現行制度進步,尚值肯定及關注立法後續實踐。

其中,涉及審判制度重大變革之「國民法官」,究竟是偏向陪審團制度或參審制之制度改革,各界主張及看法不一。2017年8月11日媒體報導,新政府上台後,認為馬政府推動的「觀審制」,不讓人民在法院審判時有表決權、不符民意,司法院參考日本的「裁判員制度」後,推出「國民法官制度」,初步研擬每件案子的國民法官人數為六人、職業法官為三人,判決結果採多數決,讓人民審案時能當家作主,並與職業法官一同開庭斷案。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的「人民參與審判法草案」,最慢今年底出爐,預定明年上半年就可會銜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最快明年就可上路。

然對於媒體報導「國民法官」係採參考日本的「裁判員制度」,司法院發布新聞稿澄清「有關自由時報106年8月11日『司法院參考日本裁判員制度,推出國民法官制度…』報導,司法院說明如下:本院將參考各國(如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等)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與實踐經驗,設計符合我國國情需要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而非僅以日本裁判員制度為參考對象。目前僅就參與審判人民如何選出,進行研議,尚未就人民如何參與審判進行討論或作成政策決定。特此說明。」

基此,司改國是會議總結後提出的「國民法官」改革主張,涉及我國審判體制的重大變革,然國民法官有無違憲爭議?其內涵如何?事涉能否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這恐是蔡政府司改成敗的關鍵,值得持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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