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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9日 星期日

迷走國民黨 豬腸滿地紅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11.28

本屆立法院,於113席次裡擁有38席次的國民黨,以向行政院長扔擲豬內臟的創新模式,締造議事抗爭下限的新里程碑。鮮紅的國會地毯上動物臟器四散,這幅詭奇畫面,猶如電影「逃出立法院」場景,噁爛難耐。另外,台灣人敬天惜食,尤其天氣漸涼之際,四神湯、下水湯、麻油腰花等俱為廣受歡迎的國民美食,目睹國民黨立委如此糟蹋食材,雷公天上有知,焉能不怒?

此番欠缺格調的胡鬧抗爭,博得負評如潮。連台大碩士生、國民黨青年團長陳柏翰也公開提出「難道不能節制一點,好好問政」譴責。只是,國民黨主席江啟臣第一時間在臉書以「強烈杯葛、表達抗議」8個字辯解,毫無自省與悔意。

喜以泱泱百年大黨自居的國民黨,黨籍立委不思以政策答辯與友黨分高下,卻淪落到以拋擲食材表達訴求,令人唏噓。1950年6月10日、11日間,國民黨總裁蔣介石在日記裡曾敘述該黨失敗的原因,洋洋灑灑包括:派系傾軋、人事糾紛,幹部自私自利、不識大體、違反紀律、只知爭奪權利,黨德掃地、黨紀蕩然、政風頹廢、秩序紊亂等諸多亂象,並進而悟出「挽救危亡,惟有改造本黨」心得,國民黨大破大立的改造,由此生焉。

基盤穩固何須叫囂抗爭

蔣總裁書念不多,卻深諳自省的重要性。國民黨在台灣能站穩統治地位,並巧妙以「二重侍從主義」建立延續近40年綿密且細緻的黨國威權體制,直到1990年代才逐漸鬆動。當年的黨務改造,至為關鍵。遺憾的是,這段1950年代救亡圖存的黨史,在今日國民黨人、特別是領導層峰眼裡,恐怕相當陌生。

歷史科班出身的國民黨前主席吳敦義於2017年參選主席之際,曾拋出「黨魂與黨德,比黨產重要」名言。但何謂黨德?吳敦義並無太多著墨。根據蔣總裁1939年1月23日在中央黨部演講,黨德就是「智仁勇的修養」。由於反省國民黨沒有「大智大仁大勇的精神來實行主義」,遂造成黨「組織不嚴,宣傳不力,紀律廢弛,訓練缺乏,黨的精神和事業都不能充實發展」困頓。

拿蔣總裁昔日這番「黨德說」為尺度評判今日黨籍立委:噁爛行徑大失民心,可謂不智;浪費食材暴殄天物,可謂不仁;粗魯野蠻懼於思辯,可謂不勇。目睹今日黨德淪喪至此,修養蕩然無存,總裁地下有知,怎不徒呼負負?

迷走的國民黨,近年特別沉溺高分貝的政治叫囂與不文明的議事抗爭,並透過臉書與網路的傳遞,找同溫層取暖討拍。只是,若冷靜地由下而上盤點國民黨的政治資源,根本不用如此搏命演出。

析言之,以2018年村里長選舉各黨當選席次來看,應選名額7744席裡固然以無黨籍者6231席居多,但國民黨籍的村里長仍囊括1220席,將僅285席的民進黨遠拋於後。其次,從六都直轄市版圖觀察,即便高雄市長韓國瑜於今年6月慘遭罷免,致使277萬人口的南方港都又重回民進黨執政。但別忘了,人口超過400萬人的新北市,近15年來都由國民黨長期執政,現任市長侯友宜的施政滿意度也時常名列前茅。再加上人口超過280萬人的台中市,兩都人口合計逾680萬人,與民進黨執政的台中、台南與高雄三都人口總計709萬人,差距幅度甚小。

民進黨從2016年起,在國政層次取得完全執政地位,固係不爭事實。惟從前述2018年地方選舉結果來看,國民黨的群眾支持基盤依舊穩固。甚至,倘若歷史可以重來,沒有韓國瑜落跑選總統、自毀長城的荒唐戲碼,國民黨治理的新北、台中、高雄市3都人口達957萬人,遠高於民進黨執政桃園、台南市人口合計的412萬人。

領導無能坐視韓流蜂起

直到2018年底之際,基層民眾並沒有真正放棄國民黨,以此基礎穩健營運,進而重返中央,尚非痴人說夢。

近2年,妄圖迅速重返中央而坐視韓流蜂起、沉溺譁眾取寵而揚棄理智問政,導致國民黨公眾形象持續下墜,黨人不忍卒睹。沉淪至此,難道不是層峰黨德淪喪、領導無能、決策無方所致?文末,謹以此文奉勸江主席,忠言逆耳願留意焉?

2020年11月23日 星期一

別再污衊黨國

林佳和(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澄社社長、永社監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11.2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天新聞台6年期限屆至之換照申請,委員一致決定駁回,因其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雖曾做出改善承諾,但無法有效說明如何排除大股東蔡衍明之不當干預,2014當年有條件換照下的附款義務,也未確實履行,考量違規狀況,難以期待未來之落實。不出意料,並未關台、但必須退出52新聞頻道的換照不成,支持叫罵者均眾,不少人高呼捍衛新聞自由,但直接反駁NCC,替中天辯護「查無此情」「根本嚴守新聞倫理」者,似乎不多。如同以往,類似《海峽評論》、《東方日報》那類「台獨/民進黨黨國體制」、「露出法西斯尾巴」、「民進黨政府迫害新聞自由」批評,倒不絕於耳,彷彿昔日黨國再現。

批黨國重現乃侮辱前人

個人非傳播法專家,也對許多人心目中較像宗教台的中天新聞台無甚研究,NCC駁回雖於法有據,但當然支持中天尋求救濟,由法院來審查機關是否違法,裁量是否得當,結束爭議。個人比較不解:為何中國媒體與不少本地人士,動輒污衊昔日台灣黨國,大家記憶中那個曾經擁有的一黨專政、集權威權體制?民進黨政府諸多作為,應加嚴格檢驗審視,特別是爭議不小的土地徵收,理所當然,但謂之以黨國重現?實在侮辱前人。

昔日國民黨專政下的黨國,不論早期集權或較晚期之威權,至少一貫,人家那種典型體制要素,意識型態,群眾政黨,暴力,特務與祕密警察,溝通傳播工具的壟斷(報禁、文工會、新聞檢查),高度經濟調控與帶領,今日政府哪一能比?走到21世紀,世上仍有不少集權極權威權政權,資訊科技支撐下的宣傳與控制技術,同樣不遑多讓的群眾運動與一黨專政,暴力的密集運用,意識型態的繼續宰制等,還日新月異地充實「黨國」二字的理解與想望。拜託,別濫指差得遠的政權叫黨國。

黨國下人民也是不簡單的。作為統治的支持與跟隨者,廣大群眾,藉由意識型態與統治技術而被「馴化與教育」,常欣喜於單一政黨宰制下,更多的集中化,日常生活的制式與標準化,群眾受控制,被動員。更令人嚮往的,黨國思維內化人心,不少四五年級台灣政治菁英,根本還流著黨國血液,額頭上刻著黨國烙印。今日社會與人民,還一樣溫順乖巧?不好意思,別看輕萬能的黨國。

黨國時代,沒有太多公共事務的辯論,由上而下的高度管制比較乾脆。質疑統治正當性?不是被禁止,就是直接刑罰伺候,政治思想犯一大票,黨國空氣清明,哪來紛擾。在集權或較高程度威權階段,如有選舉,形式上有民主,僅見只懂歡呼或知道該保持沈默的多數人民,大家和諧。今日風起雲湧,權力競逐激烈,言論市場熱鬧,還在想過去黨國光影?

當然,必須承認,發展成威權主義的黨國,往往不像字面上顯現的,標榜權威、尊嚴、認同與正當性。相反的,黨國常以負面表述姿態出現:威權主義通常不准這個,排除、禁止或壓制那個,倒頭來,人們對威權主義的印象與記憶,可能只剩無能無力、不斷失去東西;黨國當道,雖逃不了,但可能也沒留下太多。稱人黨國,真的想訴諸悵然情懷?

政治被簡化為非黑即白

集權威權下的黨國,無異世俗化後的宗教,政治宗教(political religion)。兩者極類似:有神聖的文書聖典,抱持不放,政黨類宗教,也崇尚教條主義。服從、信仰與服膺至上,很愛那種象徵性文物形式,黨徽中山裝之類的。在義大利法西斯,意識型態就是信仰,在德國國家社會主義,讓人想起世俗化的千禧年主義(Chiliasm):千年一循環,和平降臨,地球將成天堂,納粹所宣傳的社會正義帝國,血統為基礎的、民族與社會一統之人民。黨國似宗教,形式禮教累死人,深刻的很呢,別再叫等而下之者為黨國吧。

美國前總統小布希的幕僚John J. Dilulio,當年辭職告白,所謂鄉民馬基維利(Mayberry Machiavellis):小布希團隊,不分大小官僚,結合無知理盲與政治權術,把需細膩思辨與討論的政治,簡化為非黑即白、對立的我們與他們,語言及敘事。拜託別再污衊黨國:黨國體制要素,意識型態、統治技術、社會結構的掌握與控制,那種單一化、不容或只可少量多元的雄心企圖,要不動員群眾(集權)、要不群眾消極服從(威權),豈是今日台灣執政者所能相比?不停地損人黨國?說穿了,只是鄉民馬基維利,不但混淆事實,無助是非,而且還污衊曾有光輝過去的黨國。

數位身分證 資安僅是最基本門檻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11.22

一張能夠儲存個人資料、並嫁接其他機關個人資料庫的數位身分證(eID),可以想見:它上面能啟用的資料愈多、串接其他資料庫愈方便,它潛藏的資安風險就愈大。尤其資安防護就像犯罪防範,道高一尺,難保駭客不會魔高一丈,無法給予百分之百的安全保證,只能竭盡各種可能的防範措施、盡量將風險控制在最低。

也正因如此,許多資安專家針對啟用eID可能「讓駭客一次打包所有資料」再三示警,加上近年來實務確實發生不少機關資料庫外洩的案例,都讓我們對數位身分證可能造成的資安黑洞,感到心驚膽跳。

須經過法治與人權檢驗

不過,假設eID能做到百分百的安全,難道使用這張eID就已經沒有問題了嗎?中研院資訊法中心於11月初曾提出了一份《數位時代下的國民身分證與身分識別政策建議書》,裡面很清楚的說明了,除了資安,數位身分證所涉及的個資數位化程序、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與課責,更必須經過法治與人權的檢驗。

雖然內政部澄清eID實體卡面上呈現的個資將比紙本身分證更少,故比紙本更保護個資,而且可以選擇關閉晶片卡上自然人憑證的功能,關閉了就不會讓晶片卡成為串接個資寶庫的「金鑰匙」。但問題是,單單這張晶片卡上有的公開資料和加密資料,包括姓名、生日、戶籍地、高解析度的個人照片以及父母配偶姓名……就現有的個資規定與實務運作而言,它的力量和危險,很可能遠超過我們能想像。

就以高解析度的照片為例,表面上看來紙本身分證也有照片,因此數位身分證要求照片。但過往人臉辨識的科技和設備沒有像今日發達,今日個人照片數位化之後、儲存於特定數位資料庫中而可隨時取用,其資料能發揮的破壞性,無法同日而語。

今年中,美國舊金山、波士頓接連禁止警察和其他市政機構在公共場合使用「AI人臉辨識」技術,理由是這些技術可能對某些族群有不符比例的影響(如對有色人種更為不利),因而有侵害人權之虞。其後歐盟也開始討論是否在公共場所全面禁用人臉辨識技術。人臉辨識禁用與否雖然尚無定論,但至少人們已經不迷信人工智慧、數位科技只有好的一面,在這個愈來愈「數位」、「智慧」的世界,如何保障人性尊嚴與基本人權,更顯得關鍵。

因此,回到筆者一開始所提出的問題:假設eID能做到百分百的資安,社會就應該依據《戶籍法》規定接受這張eID了嗎?筆者的答案會是,資安要求僅僅是門檻罷了。

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法官遇到中天會轉彎?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1.20

NCC決議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引起旺中反彈,旺中董事長蔡衍明表示要打行政訴訟,媒體更報導,只要假處分通過,中天就有緩衝時間,十二月十一日後,繼續經營五十二台。

探討中天換照案,應回歸「衛星廣播電視法」及相關行政法,降低政治口水及特定政治動員的紛擾,才能真正有助於保障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及促進依法行政等重要民主法治價值。

任何人受到行政機關的不利處分,都有權提起行政爭訟,中天不服NCC行政處分「不予換照」,當然有權提起行政訴訟及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主張繼續經營五十二台。但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過去在龍祥電影台案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駁回見解,中天要繼續經營五十二台,法律上沒有空間。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四年度停字第八十八號裁定指出,「在現行實證法之立法設計下,所有經營衛星廣播電視節目業者,事前均已明瞭取得執照營業六年以後,即有換照之問題發生,其不可能一定可以繼續經營下去,這樣的風險應該在聲請人預先評估範圍內。所以其應早為相關規劃,因此上開所謂之『損失』,均應已在聲請人之評估內,相對人之拒絕處分自然也不會對頻道業者造成重大損害。」,駁回龍祥「不予換照」後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聲請。

簡單來說,任何衛星電視台不是拿到執照就「終身保障」,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風險應該在聲請人預先評估範圍內,中天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主張繼續經營五十二台,不符合行政法院過去在衛星廣播電視不予換照案的「暫時權利保護」見解,除非法官遇到中天會轉彎,否則十二月十一日後,在正常法治情況下,不會在五十二台看到中天新聞。

2020年11月19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1119「福島核污水排放.海洋環境堪憂」記者會


2011年福島核電廠因為地震與海嘯受到嚴重毀損,反應爐爐心融毀,導致輻射外洩,至今造成了超過一百萬噸的輻射汙水,9年來污水仍然持續增加,如何處置這些污水成為日本政府最頭痛的問題,上個月日媒傳出,日本政府擬將核災後難以善後的輻射污水,直接排放入海,引起國際上強烈的抨擊與反彈。台灣民間團體在今年5月赴日本交流協會外抗議,如今再次在外交部前召開記者會,重申反對立場,請日本政府三思,不該以鄰為壑,傷害海洋環境,更讓東亞鄰國一併承受日本使用核電的高昂代價。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日本經濟產業省公告今年7月前開放各方提供意見,5月時台灣民間團體發起聯署提出共同聲明,嚴正反對輻射污水以排放至海洋或以水蒸氣排放至大氣等形式,使輻射物質進入到生態圈,造成二次輻射污染。台灣與日本的環團交換最新資訊與意見,共同呼籲日本政府應採取其他更安全的做法,採納日本民間組織提出的替代方案,建議將污水儲存於更大型的儲存槽,並且採用將汙水固化成為砂漿再進行儲存,而不應因成本考量,以短視近利的粗暴手法擅自排放輻射廢水,將鄰近國家的環境生態、海洋漁業與人民健康置於輻射汙染的威脅之中。

福島核災已近十年 輻射汙水仍難以解決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依原能會資料,台灣鄰海附近重點迴游魚類,幾乎都沿黑潮往來台日之間,移動路徑與日本福島輻射廢水排放後可能之擴散路徑重疊。而台灣的近海、遠洋漁業年產值超過500億元,輻射廢水排入海洋,顯將侵害我國我國漁民權益、增加我國輻射檢測成本、甚至威脅水產品消費者的健康。我們呼籲日本政府與核電業者繼續在陸地上處理、貯存輻射廢水,不要為節省處理成本,恣意造成鄰國困擾。福島核災距今9年多,仍持續產生輻射廢水,核電業者為節省成本,擬將輻射廢水排入海中;而日本政府偏袒核電業者,不惜犧牲自己國家國民與鄰國權益,擬放行輻射廢水入海。此種「以鄰為壑」的自私行為,令人憤怒,也突顯核電宣稱的「便宜」,其實是將污染處理成本與健康風險推給他人承擔,製造的假象。


媽媽監督核電聯盟執行長楊順美認為:東電目前用多核素除去設備(ALPS)來處理福島的核污水,雖然絕大多數的輻射核素都可去除,但卻無法除掉「氚」。氚在身體之外,玻璃便可隔離,但一旦氚進入體內,對人體造成內照射的話,那就會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進入人體的氚能在細胞內產生電離, 導致基因突變。日本首相菅義偉今年9月26日在視察福島第一核電站時,看到了凈化處理後的核污水,詢問東京電力的有關人員「可以喝嗎?」東電工作人員回應稱:「如果稀釋的話就可以喝」,但是菅義偉最後卻並未飲用。這是一件可以做秀安定民心的事,日本首相不願意做,顯然他有疑慮!從這件事,我們充分看到日本政府以及東京電力處理福島核污水的輕率態度。「如果這些核污水沒有安全疑慮、能喝的話,那就請日本政府不要排放進海洋,就放在東京電力和經濟產業省作為飲料使用,千萬不要浪費了!」

核電代價高昂 日本不該以鄰為壑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核污入海不但引發日本國內漁業及環保團體的反對,也讓東亞鄰國受到輻射威脅,即使各界大多表達反對的意見,日本政府還是意圖推行污水排放政策,10月時消息曝光,受到國際上強烈的抨擊與反彈,為避輿論批評,首相菅義偉表示一個月後再決策,但仍暗示這將是既定的決策方向,此次決策影響重大,核污水排放入海不會只有一次,這代表未來三四十年沿海可能要長期承受污水排放,對海洋環境的影響是長期累積的,為了保護海洋環境,呼籲日本政府應改採其他處理方式,不要便宜行事。另外,也要呼籲台灣應該重視未來可能的衝擊,政府應經由正式外交管道表達反對,為國民健康與周遭海洋環境把關。


綠色和平專案經理古偉牧說明最新發表的報告指出,日本福島核電站受到核污染的廢水含有放射性物質,一旦被排放入海將會損害人類DNA。即便東京電力表示會將排放水的輻射劑量降至符合排放標準範圍內,國際放射保護準則(International Radio Protection Principles)要求所有會增加自然輻射值的決策都必須要有正當理由,若有可行的替代方案時就不得進行。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秘書長吳碧霜指出,福島核災是2011年發生的悲劇,馬上都要2021年了,我們卻還要承受核災帶來的風險還有影響,很多人以為核災結束了,但10年後都還在影響我們,目前累積100萬的廢水,還在以每天約170噸的容量持續增加。直到今天日本無法繼續儲放這些廢水了,就決定要排放到大海。這些受污染的廢水,排入大海不只是會影響到日本的漁民,也會隨著洋流影響到台灣。核能也不過只是能源的眾多選項中的一種,其他的能源就算再不完美、即使有風險,也不至於像核能一樣遺害萬年。


綠黨秘書長張竹芩表示,日本政府這一次想要便宜行事將核災的成本轉嫁到鄰國以及生態系統上,讓我們再一次看到核災的影響絕對是超越國界也超越時代的,台灣應該藉此機會重新審視我們的能源政策,我們看到日本這樣一個國家因為核災的關係在國際間聲譽受損如此嚴重,試想,以台灣現在在國際上不穩定的地位,我們如果真的發生跟日本一樣核災,也變成危害鄰國的國家,台灣真的能夠承受這樣的打擊嗎?我們有足夠的能力和資源去處理後續龐大的問題嗎?目前在台灣核能只佔總發電量的一成,我們真的要為了這一成其實可以用再生能源取代的電力,來將我們整個國家的人民、聲譽、生態系都置於危險之中嗎?台灣綠黨在此承諾會和亞太綠人中的其他國家的綠黨如日本的綠黨、韓國的綠黨等串連起來,對日本政府提出嚴正的反對意見,請日本政府負起責任,不要便宜行事將核廢水直接排入海中,也再次呼籲我們的政府要好好將核電除役,發展再生能源,台灣才有真正永續發展的未來。


時間:2020.11.19(四)上午10:00
地點:外交部外側人行道(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二號)

團體出席與發言代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永社、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保聯盟、綠黨

主辦單位: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此為一跨團體的串連平台)

新聞聯絡人: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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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環團反對福島核災污水擬入海 外交部:會轉達

*自由時報/民團抗議日方排放核電廠汙水 外交部:已轉達

*民視新聞/民團籲政府反日本排放福島核廢水 外交部:會將陳情內容如實轉達給日方

*三立新聞/環團抗議日本擬排核廢入海!外交部接陳情 曝日方決策進度

*中央廣播電台/反對福島核汙入海 環保團體籲日本:勿以鄰為壑

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大中國、亡靈與虛擬統一憲法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NOWnews/名家論壇 2020.11.17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在本月6日於立法院會通過名單後,正式宣告啟動。相較於第9屆立法院在整整4年、8個會期裡朝野兩黨對修憲課題的消極逃避,本屆立法院於第2會期就能如此迅速地開啟憲改工程,令人感佩。只是,若進一步追問:憲改到底要改哪些地方?18歲公民權、廢考監兩院、降低修憲門檻等即已足矣?答案恐怕是否定的。這部憲法,從根本而言就有三個重大缺陷,非得從根本整體重新翻修不可。

首先,從歷史角度來看,台灣目前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本文部分,係以半個多世紀前,當時中國的35省和4億人口為對象的大中國憲法。甚至,表面上是由中國人民的代表所制定,但事實上1946年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90%以上不是由中國人民選出,而是由中國國民黨指派。整個制憲過程台灣人民沒有參與,只有在最後即將三讀通過時,才臨時指派台灣17位沒民意基礎的國大代表出席。這部憲法前言所謂「受全體國民之託付」純屬虛構,連在當時都不具有代表全中國人民的民意基礎。

接著,這部憲法公布實施不到半年,中國國民黨政權就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蔣介石父子在台灣成為終身制的統治者,萬年國會成為獨裁的幫兇。要之,這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在中國不曾真正實施即已經被宣告消滅,在台灣也有長達約40年沒有被認真施行過。至於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後,台灣雖走向分期付款式的民主化,且在這段期間內進行7次修憲工程,但依舊只能在中華民國憲法框架下,以違章建築式的少數「增修條文」接軌台灣民意,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全文為了維繫「法統」,則如神主牌般地不可移動。

其次,從「中華民國/中國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直譯)」定位來看,現行憲法可以說是以中國被取消承認的舊政府名義,在中國領域外實施的亡靈憲法。詳言之,中國國民黨政權1949年在中國內戰敗北,蔣介石流亡至台灣「復行視事」,無視正牌總統李宗仁的存在,在台灣重新建立「中華民國政府」。在此前的戰亂期間,中華民國憲法並無適用的可能,所謂行憲僅是空言,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國政府」已被推翻,中華民國憲法更理應不復存在。然而,敗逃至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政權,為了保有代表中國的名分和在台灣執政的實益,仍繼續堅持所謂的「大中國意識型態」與「法統」,將台灣裝扮成為「民主的中國」,就國家名稱及實定法方面而言,均將中國國民黨政權過去在中國時期所使用的「中華民國」及其法律全盤施行於台灣,形成「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另一套非常態的法秩序。

這部憲法本文,沒有一個元素跟台灣2300萬人直接相關。雖從1991年起,台灣利用增修條文以凍結憲法本文方式進行憲政改造。惟綜觀歷次修憲,只能算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敢也無意從根本改起。從這部憲法前言與總綱所規定的中國國家元素未受凍結甚至原封不動的情形,可以看出這是一部與台灣毫無關連、不折不扣的中國憲法,並使台灣迄今背負「中國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之名,在國際上並與真正統治中國的「人民的中國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糾葛不清。反映在人民日常生活上,出國拿的護照,也非得要另外標註台灣(Taiwan)不可,否則就被當作中國(China)人看待,徒增困擾。問題根本癥結,就是亡靈憲法作祟。

最後從政治上而言,現行憲法是一部預設台灣與中國的統一為前提,剝奪台灣人民決定自己命運權利的虛擬統一憲法。詳言之,1991年第一階段憲改宣稱係以「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為前提。並昧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從1949年10月1日起已建國的歷史事實,將中華民國虛擬地分為台灣與中國大陸兩個地區,從而不主張甚至反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而是以中華民國為名的大中國的一部分。在此「一國(中華民國)兩區(台灣/大陸地區)」的概念裡,台灣毫無國格,不過是個地理名詞。更嚴重的是,由於這個虛擬的中華民國主張的領域與其他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蒙古國)的領土重疊,導致台灣欲以中華民國走入國際社會,困難重重。

綜上所述,面對這部大中國憲法、亡靈憲法與虛擬統一憲法,用「整組壞光光」形容,亦非過言。憲政改革該有的幅度,已遠超越目前朝野所主張的範疇之外。只是務實而言,當代民主政治畢竟還是妥協與漸進的產物,所謂畢其功於一役,只是政治妄想。本屆立法院的所開啟的「憲改之窗」究竟能處理到什麼程度?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改國徽,這回該聽中國國民黨的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1.17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王美惠日前連署提出《政黨法第14條修正草案》,禁止政黨標章與國旗國徽相同或相近,預計將於本週送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案。對此提案,黨徽與國徽高度近似的中國國民黨旋即對號入座,表示此乃操作意識形態之舉,並建議「直接提案修改國徽」。尤其,中國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更籲請執政黨「有種就去改國徽」云云,令人耳目一新。

就法理而論,公私畢竟有別。不管是公司、民間法人抑或商標,其名稱或標誌不得與政府機關相同或近似,本來是個簡單道理。例如《公司法》第18條規定公司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有關之名稱;《商標法》第30條也明定商標若相同或近似於中華民國國旗、國徽,不得註冊。

循此邏輯,性質屬民間社團法人的政黨,並非政府機關,其使用標章當然也不得與國旗、國徽相同或近似。由此觀之,前述立委陳明文、王美惠的修法提案,意圖將相同概念移植至政黨法範疇,以避免國黨不分、混淆世人,的確有其根據。

只是由戰後台灣史角度來看,尤其是繼受中華民國法制與歷經黨國威權體制的影響下,問題就略顯曲折複雜。詳言之,權且參閱1952年10月4日中國青年反共救國成立之際的相關報導,根據當天《聯合報》記載,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團徽的意義為「本團團徽中為青天白日,乃中國國民黨黨徽,中國國民黨為國民革命奮鬥垂六十年,有中國國民黨始有中華民國,團徽中央之黨徽,在於啟示中國青年,明瞭中華民國之本源,從知報國之道…」云云。

言下之意,在於堂而皇之地坦白承認青天白日乃黨徽,中國國民黨認為「有中國國民黨始有中華民國」,其存在猶如「中華民國之本源」。

號稱1947年12月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早已揭櫫政黨平等原則,即便是中國國民黨,理論上也不再享有法制上特殊優越地位。然而矛盾的是,在若干憲法條文裡,還是有濃厚偏袒中國國民黨氣息。例如憲法本文前言稱「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亦即將民國肇建之功由該黨總裁孫中山一人所獨攬,而罔顧1912年2月被譽為「世界之第二華盛頓,中華民國之第一之偉業」的第一號政治頭人乃袁世凱大總統。

再者,憲法本文第1條推崇「三民主義」、第6條又刻意把該黨黨徽「青天白日」綁標於國旗「左上角」,這些條文設計莫不充分洋溢著國民黨至上意味,連帶著使得憲法第7條政黨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成為了尷尬且諷刺的存在。

早在1940年就加入中國國民黨,黨證為「天字第00339號」的「黨產研究之父」傅正老師,於1960年《自由中國》雜誌裡就曾鏗鏘有力地直言剖析「國民黨把持中國政權十幾年來,期間雖經歷軍政、訓政而憲政,但卻始終以革命英雄自居,以為天下是老子打來的,中華民國只是國民黨一黨的私產」等語,恰好揭露中國國民黨人「『先有黨徽,再有國徽』是中華民國發展、興壯的順序,國民黨創建中華民國是一項歷史事實,黨徽的設計更象徵了對當時革命先烈的尊敬與緬懷」等論調裡蘊藏的不健康黨國優越心態。

將場景拉回第10屆立法院。立委陳明文、王美惠等提出《政黨法第14條修正草案》,禁止政黨標章與國旗國徽相同或相近,值得支持。但今日中國國民黨既然主動拋出「直接提案修改國徽」想法,此也不失為可行之道。

尤其,《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從1954年10月23日公布施行以來從未歷經修正,從蔣中正總統時代用到蔡英文總統時代,也算是法制上的世界級荒謬,此刻不修,還待何時?

欣見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業於今年10月提出《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2條及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2條擬修正為「中華民國之國徽,由內政部以表彰台灣意象之圖騰設計之,並經立法院同意定之」,令人眼睛一亮。既然高舉「護台灣、保民主」標語的中國國民黨人也支持修改國徽,順此良善政治氛圍,盼朝野應該儘速攜手協力,共同促成修法為是。

2020年11月6日 星期五

「陳水扁的好話」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1.06

陳前總統日前公開稱「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我任內沒有關新聞台」,頗受國民黨人、中國政府高度嘉許。繼北市議員羅智強於十月十五日在臉書稱「這是我聽過,陳水扁說的最好的一句話」後,中國《環球時報》網站更接力大力宣揚,於是乎,在華文網路裡,「陳水扁說出『最好的一句話』」就此定調。

陳前總統這兩句被吹捧的話,實則問題重重。所謂「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似指「若中天不予換照,只會有一種聲音」。試問今日台灣的新聞自由,有如此不堪乎?權參美國國務院今年三月發布的《二○一九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台灣部分即指出,憲法保障表達自由,其中包括新聞自由,台灣政府一般而言尊重這項權利。獨立的媒體、有效的司法體制,加上運作良好的民主政體,共同維護表達自由。由此觀之,台灣的新聞自由,獲高度評價。一家有線電視台的執照失效,怎會釀成「只會有一種聲音」?這個擔憂,顯屬無稽。

其次,關於「我任內沒有關新聞台」等語,也頗值得玩味。按NCC成立於二○○六年二月,雖隸屬行政院,當時卻因委員以政黨比例組成,在民進黨政府居國會少數席次下,首屆NCC屢屢與行政院立場相左,違失不斷。即便二○○六年七月經司法院釋字六一三號解釋,以「幾近完全剝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之界限,違反責任政治暨權力分立原則」為由,宣告通傳會組織法第四條違憲。只是,由於首屆NCC委員並未隨著釋憲結果去職,反而「忍辱負重」地當好當滿,直到二○○八年八月任期結束才告終。這個時點,已進入馬總統時期。所謂「任內沒有關新聞台」,箇中關鍵在於扁政府根本「管不動」,連想拿回的中廣頻道都遭抵制延宕,遑論介入新聞台執照換發。記憶力超凡的陳前總統,連這段往事都遺忘,令人擔憂。

以中國為首的境外勢力,利用民主國家開放社會進行「紅色滲透」,乃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的最大威脅。法治國家一切講求證據,NCC屆時究竟用什麼理由、拿什麼證據來准駁中天執照換發,且讓國人靜候結果。只是在此時刻,向來為中國官方喉舌的《環球時報》,卻賣力引用陳前總統的「好話」來鼓吹新聞自由。二○二○年末目睹如此荒誕異象,怎不令人唏噓而苦笑?

2020年11月3日 星期二

陈水扁「最好的一句话」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1.03

針對備受世人關注的中天有線電視台換照案,前總統陳水扁日前也發表高見,宣稱「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他任內沒有關新聞台」云云,似乎顯露出力挺中天電視台態度。

對此,台北市議員、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先於10月15日在臉書特別嘉許陳前總統,稱「這是我聽過,陳水扁說的最好的一句話」。接著,經幾個特定媒體廣為傳遞後,連中國《環球時報》網站也樂於引用報導,令人訝異。於是乎,在華文網路檢索世界裡,「陈水扁说出“最好的一句话”」就此定調。只是遺憾的是,陳前總統被吹捧的這兩句這帥話,實則問題重重。

「台灣只會有一種聲音」?沒根據的無稽之談

首先,陳前總統所謂「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云云。言下之意,似指「若中天電視台不予換照,則台灣只會有一種聲音」。當代台灣的新聞自由,是否如此不堪乎?美國國務院於今年3月11日所發布的《201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台灣部分,姑可權參。

這份報告指出,(我國)憲法保障表達自由,其中包括新聞自由,台灣政府一般而言尊重這項權利。獨立的媒體、有效的司法體制,加上運作良好的民主政體,共同維護表達自由。新聞與媒體自由,包括網路媒體:媒體獨立且活躍,自由表達各種意見。另外,美國國務院也指出「沒有台灣當局限制媒體自由的報告」,總的來說,台灣的新聞自由,獲得高度評價。一家有線電視台的執照失效,即釀成「台灣只會有一種聲音」?陳前總統的擔憂,顯屬毫無根據、且悖離台灣多元混亂媒體現況的無稽之談。

針對電子媒體,台灣相關廣電法令設有審查機制,這份報告也精確地掌握。並精準地闡述「關於審查制度的憂慮,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透過位於中國的母公司憑藉商業利益對台灣各家新聞媒體進行審查」,不致以此審查機制遽然否定台灣高度自由的新聞環境。

只是,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份《201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裡,美國國務院罕見以相當大篇幅介紹台灣旺旺中時集團牽涉的問題。一方面提到「中國高層官員利用第四屆北京─台灣媒體人峰會號召台灣各媒體透過他們的報導來促進中國的政治利益」、「這場在北京舉辦的峰會,是由中國國營企業北京日報報業集團和台灣旺旺中時集團共同主辦」;另一方面則提及台灣旺旺中時集團以訴訟威脅英國《金融時報》一名駐台記者、《中央通訊社》與《蘋果日報》事件。

針對此舉,美國國務院並引用「無國界記者組織」觀點,認為旺中集團對《金融時報》記者所採取的法律行動,是對「具公信力之資深記者的『誹謗濫告』」。保外就醫的陳前總統,早已能自由接觸包括網際網路在內的各種最新訊息。倘若陳前總統能抽空上網閱讀這份報告,相信會有全然不同的體悟。

扁政府管不動第1屆通傳會,任內當然關不了新聞台

其次,陳前總統提到「他任內沒有關新聞台」等語,表面上雖符合事實,實際上卻頗值玩味。詳言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成立於2006年2月,雖屬於行政院下轄的二級機關,當時卻因委員以政黨比例組成,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居國會少數席次下,事實上第1屆通傳會經常刻意與行政院立場相左,且更違失不斷。

即便2006年7月經司法院釋字613號解釋以「實質上幾近完全剝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之界限,違反責任政治暨權力分立原則」為由宣告《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違憲,並促成立法院後續修正《通傳會組織法》。

只是,由於違憲組成的第1屆通傳會並未隨著2006年7月經司法院釋字613號解釋作成而斷然去職,而係選擇繼續「忍辱負重」地當好當滿任期,直到2008年8月才告終焉。這個時點,已是進入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

綜上所述,陳前總統所謂「他任內沒有關新聞台」云云雖屬事實,但箇中癥結在於陳水扁政府根本「管不動」由泛藍多數國會比例所推舉的第1屆通傳會,連想拿回的中廣頻道都遭通傳會延宕而遙遙無期,更遑論介入新聞台執照換發決策。倘若陳前總統能以「NCC 十大違失」當作關鍵字查詢Google,2007年4月那些行政院與通傳會彼此對抗的陳年往事,旋即唾手可得。

文末,再回到《201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台灣部分有關新聞自由的相關敘述。當代台灣新聞媒體各種弊病叢生,固然是不爭事實。但根據美國觀察與台灣近年經驗,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首的境外勢力,利用民主國家開放社會進行肆無忌憚的滲透,可謂是當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最大的威脅與挑戰。法治國家,一切講證據。通傳會屆時究竟用什麼理由、拿什麼證據來准駁中天電視台的執照換發,且讓我們靜候結果出爐。

只是在如此關鍵時刻,向來為中國官方喉舌的《環球時報》卻沈不住氣地拼命隔海賣力助攻,刻意引用陳前總統的「好話」來鼓吹新聞自由。2020年末能目睹如此荒誕錯亂的異象,怎不令人無奈苦笑?

2020年11月2日 星期一

【活動紀錄】1024「戰鬥為民主——反紅色滲透的世界經驗」永社新冷戰系列座談會(二)



【座談會資訊】
時間:2020/10/24(六) 10:00~12:30
地點:台灣教授協會 B1會議室
共同主辦:永社、台灣教授協會
視覺設計:褚婉琳

致詞人: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主持人:鄭文龍/律師、永社常務理事

引言人:張雁翔/律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法學博士

與談人:王思為/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副教授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楊聰榮/台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副教授


【影像紀錄】

Youtube影片清單連結:


【座談會資料】

主辦單位團體簡介
〈言論自由與仇恨言論─兩種民主模式的比較與嘗試〉
〈建立民主防火牆─言論自由與防衛性民主〉
〈仇恨犯罪與言論自由〉
〈美國例外論與言論自由〉



林佳和教授投影片(未經許可請勿轉載或引用)


楊聰榮教授投影片(未經許可請勿轉載或引用)


【活動照片】

更多活動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尋找下一個台積電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網 2020.11.02

美國即將選出下一任總統,無論誰當選,未來政策都主導著世界局勢的發展。但不變的是,過去一年中美科技戰的發展,證諸知識經濟時代,掌握關鍵技術與智財的重要性。美國手握關鍵技術的無形智財權,就控制了這些技術的硬體製造和周遭開發應用,連帶就可任意影響全球供應鏈的環節,充分顯示創新與智財在經濟發展的關鍵地位。

不管美國下一任總統是誰,值此美中競爭的大環境下,台灣政府小心翼翼的維持發展空間,成為中美科技戰的贏家。超過一兆的台商資金回流台灣、台積電成為各國爭相拉攏的護國神山。

這樣的成果固然值得肯定,但大家更關心的是:如何在未來這詭譎萬變的經濟重組時代,持續維持台灣的優勢?如果我們從中美科技戰有任何心得,那就是關鍵科技的掌握將是發展經濟的契機,而誰有最大幅度的科技與創新,就決定了下一個世代的位置。

但說易行難,究竟如何力求科技創新?況且資源有限,究竟哪個領域的創新科技最符合台灣社會的前瞻需求?回顧一九八○年代,台灣政府從美國請回張忠謀擔任工業技術研究院的院長,之後成立了台積電,進而帶動了台灣半導體產業的發展,最終形成了全世界數一數二完整的IC產業聚落。這個成功的產業政策故事,已經成為大家耳熟能詳的典範。

較少人提及的則是,自從二○一六年以來,政府對綠色能源與能源安全的重視,連帶提振了台灣綠能產業的發展。例如透過離岸風電國產化的政策,不僅藉由外商拉動台灣本土製造業的發展,同時由於新產業的資金與法務需求龐大,也帶來許多跨領域的就業機會。

基於目前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的關聯性,成功的產業政策,必然涉及國家的科技政策規劃。而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明定政府每四年必須綜合考量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情形及區域均衡發展,制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並透過「全國科學技術會議」廣納各界意見。四年一次的會議,正是由下而上、全民參與國家科技政策與資源分配的重要機制。

筆者注意到,今年(二○二○年)十二月即將舉辦的「第十一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分為四大議題,包括:「人才與價值創造」、「科研與前瞻」、「經濟與創新」、「安心社會與智慧生活」,並規劃小組會議、公共論壇及線上直播等方式,讓各界專家與有志公民,都能參與討論。以「經濟與創新」為例,正是型塑台灣對於未來創新經濟產業政策的核心主題,是「尋找下一個台積電」的旅程。

「尋找下一個台積電」,不僅關乎國家的位置,更和產業、個人息息相關。前不久,有一則新聞比較今年台韓前十大富豪,台灣平均年紀七十二歲,比韓國年長十三歲。而韓國的年輕富豪,主要是從網路、遊戲業崛起。台灣今年也進入5G元年,未來是不是能有一波新的年輕產業領袖崛起,令人期待。

媒體與公共意見形成

林佳和(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澄社社長、永社監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11.01

沒有媒體、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民主可言。但有媒體與新聞自由,往往不會讓民主提昇,甚至更糟,無疑兩難。憲法學的新聞自由講的簡單:個別說法或觀點,乃至於整體的,媒體本身立場與傾向之決定,都在新聞自由保障之列,即便保守反動或逆時代潮流。媒體自律?外部監理?如真有此舉,如何在新聞自由理解下,小心翼翼地監督又維護?

媒體對公眾公共意見的形成,延伸至民主決定,有著關鍵的影響。歐洲新聞守則強調,尊重事實,維護人性尊嚴,符合事實的報導公共性,作為媒體最高原則,特別在選舉新聞處理上,必須提供給公眾包括「媒體自己所不贊同的見解與言論」。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到,媒體必須獨立,不應任由「單一群體」來決定什麼該播出與說出;對於所有社會力量,都應在媒體組織中擁有一定的影響,媒體必須在內容適當、專業性與相互尊重間,努力維繫最低限度的均衡。簡單說:對於公共意見與意志的形成,媒體必須負起責任。

媒體引導誤導製造成見

說比唱還好聽。事實上,不僅台灣,各國都深受其擾,日日上演「教科書般的末日警世版」。2016新年,德國科隆火車站周遭數千件性騷擾、疑似性侵害報案,32%報導提及犯罪嫌疑人為北非、阿拉伯或其他「外籍背景」,但既無來源出處,也沒有任何證據,即便警方不斷說事實非如此。典型「性犯罪文化標籤化」,通往「男性移民對白種女性之性暴力威脅」,影響可想而知:仇外與歧視,竟成理所當然。

媒體引導下,人們往往傾向於接受特定訊息(找同溫層),即便自身對之沒有經驗與理解。2011年的英國,媒體大幅報導身心障礙者詐取社會救助,「涉案身障者可能有10-70%」,有報導高達75%,其實官方統計根本只有0.5%,相距豈止百倍。格拉斯哥大學的研究遺憾表示,木已成舟,成見已定。

知名「華盛頓特區8歲黑人兒童吸毒」報導,使《華盛頓郵報》記者榮膺1981年普立茲獎,世人盡知,這是美國版腳尾飯假新聞。北卡羅萊納大學實驗,讓兩組大學生閱讀,一組事前告知是假新聞,另一組則在閱讀後方透露真相。結果發現,雖有差距,但兩組都有很高比例相信「華盛頓特區黑人社區環境使毒品嚴重」,幾深信不疑。研究者發現,面對澄清、事實呈現,讀者要有勇氣與自省,才可能修正自己原先「成見」,事實上很少人能辦到。

史丹佛大學針對死刑議題,讓原本支持或反對死刑者,同時閱讀正反面嚴謹的說法與數據。不出所料:他們只是各自強化「原先信仰」,並深信與自己想法相近的說法與數據,「遠比對方在科學上來得更有說服力」。研究者Elizabeth Kolbert不禁問到:為何事實不會改變我們的想法?特別是媒體提供的事實?假新聞的嚴重後果是:再沒人相信事實。

2016美國大選,20則惡名昭彰的網路假新聞,遠比其他正經且嚴謹報導,傳播更遠、影響更深。法國總統大選,馬克宏被假訊息指為同性戀者,在法國、美國或土耳其網路上,尤其是推特與線上新聞,超過1萬7000篇文章散布,相對的,一般廣電平面媒體極少著墨。網路言論只要越受傳統媒體處理與青睞,媒體報導就會越被之影響與牽引,無異雪上加霜。線上辯論文化,休士頓大學傳播學者桑塔納研究,只要用語越不禮貌而粗鄙,人們觀點就會越偏激,參與者匿名,例如談移民,就有過半以上言論,幾達誹謗、侮辱或直至種族歧視,就算顯名,在美國亦有近30%操此風格。

別忘了,即便是網路言論平台或自媒體,不僅有言論自由,一般咸認亦屬新聞自由保障範疇。我們是否迎來,對民主與言論更糟的時代?

中天換照回歸法律審查

近來中天新聞台換照爭議,不妨回歸相關法律之審查內容,不必太多其言論正確與否的判斷解讀,雖然說,相關事證看來,其對台灣民主與意見市場之傷害,明顯可見,但關台收頻與否,仍是嚴謹法律問題。倒是媒體對公共意見形成的影響,才是真正難題,不僅國家安全與抵禦外敵,也包括政經社文化各領域的不同議題,都須更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