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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9日 星期五

【台北律師公會聲明|法律扶助要濟弱排富,卻不能排除欠缺適當保護者的人權】

針對司法院以「排富」為名,於2019年3月18日提出之《法律扶助法》第5條修正案,本會經理監事會決議聲明如下:
 
1. 司法院於2019年3月18日司法法制委員會提出之《法律扶助法》第5條之修正建議,經立法委員提案修正動議,審查會通過(以下簡稱法扶法修正草案),擬將原屬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的強制辯護案件類型,調整限縮於偵查中初次詢(訊)問及於司法院指定之法院審判中而未經選任辯護人之情形,申言之,依據法扶法修正草案,強制辯護案件已非如以往全面性地得受到法律扶助,而是只有在偵查中初次詢(訊)問及於司法院指定之法院審判中而未經選任辯護人之情形,才得予免受資力及案情的審查,獲得法律扶助。
 
2. 細究法扶法修正草案之立法說明,無非是以國家資源有限,法律扶助應回歸協助弱勢及無資力者的宗旨,而為本次的調整。然而,回歸法律扶助制度的本質,其保護之範圍除了無資力者外,還包括「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之類型(《法律扶助法》第1條參照),而這也是將「偵查中初次詢(訊)問」納入保護範圍的原因,「偵查中初次詢(訊)問」往往事發突然,當事人未必得以即時覓得律師維護其權利,因此特別將之納入法律扶助之範疇。
 
3. 現行《法律扶助法》第5條將強制辯護案件納為「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之類型,也是考量有部分之重罪類型,恐因案件型態、社會矚目、輿論壓力或其他客觀上的原因,當事人難以獲得律師的協助或覓得律師存有重大困難時,而將之列入法律扶助的射程範圍內。
 
4. 雖然現行《法律扶助法》第5條未考量案件類型是否確實存在上揭當事人難以獲得律師的協助,或覓得律師存有重大困難,將強制辯護案件無差別地一律納入保護,未排除有資力或已受法律適當保護之人的立法模式,確有調整的必要。但法扶法修正草案,並未立於人民是否有應受法律扶助的需求而提出,而是立於司法院之本位,不設任何條件地由司法院得以任意指定法院的方式,決定人民是否應獲得法律扶助的資源。司法院所提出的修法方式,不僅前所未聞,更使人民等地化、區別化,造成僅有經司法院指定之特定區域人民得以享有法律扶助對於「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的資源保障,明顯違反憲法對於人民平等權及訴訟權的誡命。
 
5. 「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的應受法律扶助類型,應回歸到人民是否能有效獲得律師協助的本質,而自當事人特性或案件特性出發,委由司法院無條件的自由指定,終將陷入司法行政本位的泥沼,恐使憲法對於法律扶助制度的保障,因而裂解。
 
6. 從而,為使國家挹注之資源確實用於「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之制度本旨,本會強烈建議立法委員於本草案二讀時,於條文中明定「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受扶助之當事人及案件類型,而非不負責任地無條件委由司法院任意決定法律扶助的適用範圍,以免不當減損法律扶助制度的立法意旨及人民受律師協助之權利保障。
 
*新聞聯絡人:
台北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淑玲律師
(02)2351-5071
 
*更多資訊請台北律師公會:
https://www.facebook.com/TaipeiBar/posts/2120583464697409

台獨跟統一真的是假議題嗎?我們從來沒有距離「被統一」如此貼近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3.28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3/28/taiwan-isssue

台灣政壇近年最大的驚奇,先後繫在兩個人身上。首先是乘「白色力量」之勢竄起,曾拋出:兩岸一家親、現在好好的管它過去幹什麼、反○○但允許遊行…等聳動金句的北市市長柯文哲。其次,就是開創台灣21世紀政壇新神話的高市市長韓國瑜。前者,已漸成過去式,無庸再多行著墨。後者,則可能是攸關台灣人未來的生死課題。

「被巨大化」的韓國瑜

在國民黨內,韓國瑜究竟是哪種等級的政治人物?2017年5月的國民黨主席選舉結果,是一個相當具有客觀公信力的指標。在這次戰役裡,吳敦義以14萬餘票、52%高得票率,漂亮贏得主席寶座。其餘參選5人分別為:洪秀柱(5萬餘票、得票率19%)、郝龍斌(4萬4301票、得票率16%)、韓國瑜(1萬6141票、得票率近6%)、詹啟賢(1萬2332票、得票率4.46%)與潘維剛(2437票、得票率0.88%)。由此看出,位列第4名的韓國瑜或可超越詹啟賢、潘維剛,但其在國民黨黨內的真正實力,在當時絕非是能與吳敦義、洪秀柱、郝龍斌甚至朱立倫、馬英九這些政治明星相提並論的一線角色。

讓韓國瑜一戰成名的高雄市長選戰,事後回顧,也是頗為弔詭。記得2018年3月間,時任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主委的韓國瑜在「臺北市長」初選登記最後一日,跑回中央黨部領表登記參選,還引起各界譁然。在同年8月韓國瑜正式登記參選高雄市長之際,對國民黨來說,這本來就是一場不設定在贏回市長寶座的戰役。2018年8月8日聯合報《冷眼集》在〈高市能贏多少才是綠的挑戰〉一文,即相當忠實地反映了國民黨對高雄選情的評估。該文指出:…在被韓國瑜形容為「掘地三尺都是綠的」高雄市,民進黨勝選不算難事,但若贏太少,面子掛不住,還可能被韓國瑜在各區單點突破,成為國民黨下屆立委突圍機會,甚至影響總統選舉票房…。又認為:空降高雄的韓國瑜打的是「沒成本」的仗,只要帶領國民黨搶下過半市議員席次,不讓民進黨「完全執政」就算贏…。

國民黨贏得這場原本不會獲勝的逆轉戰役,其實心理也不是那麼踏實。詳言之,對所有檯面上國民黨政治明星來說,高雄是一個根本贏不了的戰場。2016年郝龍斌挾「前台北市長」之姿參選基隆立委慘敗的教訓尚且不遠。聰穎地逃避艱困戰場,保留實力與財力,方為明哲保身之道。這場連調動諸如:馬英九、朱立倫、吳敦義、郝龍斌、甚至蔣萬安等政治明星都不太可能勝出的艱困戰役,最後卻由韓國瑜奇蹟般獲勝。在國民黨人榮耀慶賀「光復高雄」背後,其實也對「被巨大化」的韓國瑜抱持著諸多懷疑的苦笑。這個不安,終於在韓國瑜氣勢如日中天之際,陸續溢流而出。日前蔡詩萍批韓國瑜「自我港澳化」;杜紫宸稱「如果韓國瑜選上中華民國總統,請上蒼刺瞎我的眼,我不想再看這個偽善、愚蠢的世界」云云,這些來自藍營人士的忠告,相當值得探索。

只剩要不要「被統一」的選項

回顧1949年中華民國行政院開始在台北辦公,並召開首次院會以來,國民黨執政下,在台灣最重要的施政主軸就是「反共復國」四個字。除了蔣介石主宰的黨政軍以外,其妻蔣宋美齡控制的「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其子蔣經國支配的「中國反共救國團」,也都高舉反共的大義旗幟。當年的反共,是指要「武力犯陸」,推翻匪偽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救倒懸水火的苦難同胞。後來,隨著國際局勢的轉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漸趨穩固,國民黨的反共,雖從積極的謀畫「武力犯陸」轉變為消極的防範「武力犯台」。但基本上,保衛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存在,民主自由的憲政體制不受共產黨的支配統治,應該仍是許多在台灣的國民黨人信奉的核心價值。尤其有了香港當作前車之鑑,相信有政治理性與良心的國民黨人,也不至於真的樂見台灣被共產黨統治。

韓國瑜贏得高雄選戰,以及其後一連串積極而大膽的對中國交往,對國民黨本身是一個嚴重警訊,對所有台灣人更是如此。境外網軍無止盡的加持、境內親共媒體無上限的吹捧、加上龐大經濟利益的灌頂,背後到底是哪路人馬在搞鬼,造成韓國瑜的「被巨大化」現象,答案呼之欲出。韓總越被吹捧上天,就代表國民黨70多年來所堅守的反共信仰與中華民國這塊招牌,越被侵蝕殆盡。「台灣女孩」凌友詩在中國政協會議的發言,並非單一個案。為了生計與錢途,選擇與共產黨靠攏的台灣人越來越多,雖然可恥,但這本來就是公開的秘密。

隨著中國官方在歐陽娜娜事件後「不支持兩岸統一就等同於『台獨』」的最新定調,此時此刻的台灣,鑑於中國幾十年來「入島、入戶、入心」的統戰工作成績斐然,以及執政當局的反共意志不堅,如今台灣人民早已沒有爭辯「統一」與「獨立」的選項,剩下的只有要不要「被統一」的餘地。局勢發展至此,令人浩嘆。中華民國在台灣70多年來,我們從來沒有距離「被統一」,如此貼近。在這塊土地上安身立命的台灣人,我們真的準備好了嗎?

2019年3月28日 星期四

【共同聲明】不理性的酒駕需要理性的立法! 民間團體關於酒駕重刑立法共同聲明

不理性的酒駕  需要理性的立法(圖片來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一、以「提高刑度」作為防制酒駕對策,應有實證研究支持
 
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先後於民國97、100及102年三度修法提高刑度,頻提高法定刑上限,無非是希望藉由嚴刑峻罰杜絕酒駕行為,近來多位立委提出修法草案,提案將酒駕肇事致死之法定刑度提高至「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然而,刑事法關於犯罪之構成在學理及實定法上均有嚴謹之檢驗架構,酒駕行為是否具有主觀上之殺人故意而該當於故意殺人之行為,應屬法院認定事實、涵攝構成要件之司法權行使。再者,酒駕頻傳有其社會及文化成因,刑罰功能終有極限,無法取代具有實證基礎之刑事政策。欠缺實證研究、追求嚴刑峻罰之刑事立法,是否能夠真正發揮預防酒駕之功能,抑或只是製造更多社會問題(例如監所根本不堪負荷、受刑人長期監禁後社會復歸更加困難)?均有賴於事前通盤且慎重之研究與評估。
 
二、刑度過高恐導致個案間難以適用
 
如將酒駕肇事致死刑度提高至「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將導致加重結果犯之刑度與故意殺人罪無異,恐紊亂現代刑事法歸責之理論基礎,並造成司法實務解釋、適用法律構成要件之困擾。再者,法院審理具體個案時,關於構成要件涵攝及量刑之裁量,均須依個案情節予以具體審酌,如逕將酒駕肇事致死之法定刑提高至與故意殺人相當,極易有情輕法重之情形發生。此外,對於欠缺殺人故意之犯罪行為施以死刑,勢將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之規定(請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生命權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35、50段,2018年),故民間團體在此誠懇呼籲,具有實證基礎且符合罪刑及比例原則之刑事立法,方為現代法治國抗制犯罪應採取之對策,亦為我國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之重要指標,正因國人對於酒駕高度重視,立法者更應理性行使職權,審慎通過最妥適之立法。
 

【共同發起連署團體】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
台北律師公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台灣永社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冤獄平反協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
(依筆劃排列)

更多詳情,請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1632

2019年3月27日 星期三

韓國瑜訪中賣台的法律代價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綠色逗陣協會理事、永社理事長)

綠色逗陣/時事 2019.03.26
http://www.beanstalk893.com.tw/?p=1638

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韓國瑜高調訪中,日前密會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不只台灣各界譁然,香港《成報》更以頭版要聞刊登, 標題直指韓「私通大陸」、「默認一國兩制」、「高雄市長韓國瑜賣掉台灣」,台灣的國安及檢察機關必須注意並且嚴格執法。

對於未經合法報備前往香港中聯辦,韓國瑜宣稱「交朋友」、「談生意」,但香港中聯辦官網以此大作政治宣傳,表示雙方暢談的是香港回歸祖國後的偉大成就。韓擅自前往中聯辦「談生意」,恐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重可判五年有期徒刑。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一明文規定「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 (構),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 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 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亦同。臺灣地區人民、法人、 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簽署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韓國瑜以高雄市長身份及市府預算出訪,未經合法授權前往中聯辦「談生意」, 恐已違反本條之規定。

對於違法與中國官方為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或為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依同法第七十九條之三規定,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 元以下罰鍰;其情節嚴重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韓國瑜未經合法授權,跑去中聯辦談生意,最重可處五年以下徒刑,檢調及國安機關應徹查清楚。

此外,韓國瑜會見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時,呼應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九二共識」的主張,即是呼應了習近平的「一國兩制」,韓國瑜不只違法,更已違憲。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獨裁中國想與民主台灣實施「一國兩制」,憲法上完全沒有空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裁專制國家,尤其習近平修憲 取消任期限制後,全球民主國家更加體認到中國獨裁政體宛如帝制, 而「一國兩制」將使民主台灣與獨裁中國成為同一國家,必然衝擊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即牴觸我國憲法「防衛性民主」。

台灣人就算公投、甚至修憲同意接受「一國兩制」,但因中國是威權獨裁政體,將衝擊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即牴觸「防衛性民主」, 大法官將宣告「一國兩制」的任何決定為違憲、無效。簡單來說,依據憲法第一條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 第二章人權保障,以及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防衛性民主」 意旨,獨裁中國要跟民主台灣談「一國兩制」,憲法上根本沒空間。 韓國瑜訪中之行,不只密會中聯辦「談生意」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談「一國兩制」意義下的九二共識更已違反民主憲法之精神。

2019年3月19日 星期二

李明哲被抓二周年,台灣人權團體發信給聯合國人權高專辦


在李明哲被抓二週年的今天,李明哲救援大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青平台、永社、華人民主書院等團體發出信件給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公室的 Backelet 女士,提及李明哲之言論自由、公平審判以及免於遭受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待遇和處罰等權利,被中國政府所侵害。健康狀況也每況愈下;其妻子李凈瑜亦被剝奪了合法探監的機會。
 
中國才剛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大會上,說自己多麼遵守人權法治,但是在許多實際案例中,例如以明哲案,就明顯看到中國政府違背自己國家的「監獄法」,也違背《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定》的種種規定。
 
李明哲案在2017年6月被聯合國的「非自願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WGEID)受理,多次發信給中國表達對於李明哲案的關注。在李明哲於2018年10月被不明原因移監,配偶李凈瑜遲遲未能獲准前往探視後,WGEID、「任意逮捕工作小組」(WGAD)與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聯合發文中國,要求說明。歐盟、歐盟議會、美國國務院也對於此案發表多次關切。
 
李明哲被抓二週年,李明哲救援大隊將於「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舉辦講座,邀請沈伯洋教授談「中國威脅」,同時也有藝術家發起以藝術行動聲援李明哲的活動,透過在「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繪畫黑板畫及設計明信片等方式,希望喚起更多人關注。
 
李明哲二週年活動:在319這天,李明哲被抓屆滿兩年;正視並抵抗「中國的威脅」「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黑板畫
 
  • 致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OHCHR)信函全文連結如下:致OHCHR函(中英文對照)
  • (本信函為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代表李明哲救援大隊所撰寫)
  • 此信函已於本日(2019年3月19日)寄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也同時也寄送副本給「非自願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WGEID)、 「任意逮捕工作小組」(WGAD)、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SR-HRD)、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 (SR-torture) 以及 OHCHR中國事務官員。

更多資訊請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2019年3月15日 星期五

中國OTT養套殺,台灣NCC推拖拉?

江雅綺(作者為行政院「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民間諮詢委員會委員、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3.15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74150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中國最具影響力的OTT(影音串流平台),如「騰訊」、「優酷」都計畫依循「愛奇藝」模式,陸續在今年五月來台「落地」,擴大宣揚「中國文化」,而NCC即將召集各部會共商對策

所謂的「愛奇藝模式」,指的是愛奇藝本身雖因OTT是中資,限制投資項目、無法在台灣正式落地,但連上網路卻看得到愛奇藝的內容;且愛奇藝本體雖未來台、卻也能透過在台灣的公司營運宣傳。換句話說,目前的法令雖針對中資設下限制,但由於完全未考慮網路的跨境傳輸特性,四處都有讓這些跨境平台運作的法律漏洞。

國內有線電視業者購買大量陸劇、韓劇重複播放,網路上又四處可見中國的歌唱與戲劇節目,對台灣觀眾而言,從電視到網路,早已充斥著中國製作的「攻略」和「好聲音」。強勢的文化輸入,已讓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失血多年。中國OTT先以內容「養」住台灣觀眾的胃口,再授權「套」住各項傳播通路,走到直接來台這一步,可以說是已走到「宰殺」階段。

相對於中國OTT的精心布局,目前台灣政府的反應,則是「NCC即將召集各部會共商對策」,頗為令人失笑。可見多年來,我們的法令未曾針對網路平台的特性予以增修;制度上也未曾針對中國透過網路強勢文化輸入的局面,建立橫跨不同部會的整體戰略。導致我們有經濟部投審會嚴審資金來源、有NCC負責監理通傳事業,有文化部大力支持本土自製內容,但等到中國OTT要「落地」,則各個部會的職掌和權限,似乎都忽然使不上力,而需要待「各部會共商」。

美國一九三八年通過「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要求在美國為外國實體進行遊說或公關等活動的個人或企業向司法部登記,並定期呈報活動情形。該法通過後少有案例,但美國司法部近年開始加強執行,去年就要求中國官媒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CCTV)旗下之海外新聞網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的駐美機構,註冊為外國代理人。主因即是質疑部分國家在國內嚴格控制媒體,卻「不對稱的」利用美國對媒體的民主開放體制。連美國都如此緊張,台灣有感了嗎?

襲來!大倉媽祖巨神像!?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3.14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3/14/Mazu

2018年11月24日地方大選,使得各縣市地方首長產生大幅更迭。諸多沈寂一時的地方公共建設議題,也再度浮上了公眾輿論。一個最新發展,就是隨著政權由綠轉藍,澎湖縣政府停頓4年多的「澎湖大倉島媽祖巨神像」計畫,要不要繼續進行?

王乾發的未竟之業

媽祖信仰,在台灣擁有相當攸長的歷史。尤其進入本世紀後,台灣地方政府掀起一波拿公帑建造媽祖巨神像風潮。首先是連江縣政府於南竿鄉建構的媽祖宗教文化園區。這個於2013年啟用、斥資超過2億元的公共建設,矗立著高近30公尺的媽祖巨神像,乘著船型瞭望台遠聎大海。姑且撇開憲法宗教信仰平等與自由意旨,以及司法院釋字第490號「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見解不談,連江縣縣政府官方網站介紹,謹恭錄如後:
馬祖除了是世界唯一有媽祖靈穴之地,島上還有「媽祖宗教文化園區」,內有全世界最高的媽祖石神像。相傳農曆9/ 9是媽祖得道昇天的日子,馬祖每年在此時都會舉辦「媽祖昇天祭」活動,遵循古禮的祭祀大典隆重盛大。
「媽祖宗教文化園區」內還有全球唯一的媽祖神轎祈福坑道,據說當時為了要在園區內找地方放媽祖神轎,擲杯請示後,媽祖指定了放神轎的地方,工人再開挖時意外發現底下有個戰備坑道,恰位於媽祖巨神像下方,坑道入口處上方剛剛好能安置媽祖神轎,尺寸一分一毫不差,簡直就是為神轎所打造。遊客來到這裡可如鑽轎底般低頭通過,從坑道另一頭出來就能受到媽祖的保佑。

為了不讓「NO.1南竿媽祖巨神像」專美於前,同屬離島的澎湖縣政府,國民黨籍縣長王乾發於2011年12月提出《澎湖大倉島媽祖神像暨週邊設施》規劃報告,其中表示:媽祖為大家最普遍信仰、結合現在與傳統發展觀光旅遊等理由,擬於大倉島上設置「大倉島媽祖文化園區」,企圖建構世界最高的媽祖神像(神像高48公尺、基座高18公尺,總高度66公尺),並希望藉此庇佑所有民眾平安,形塑國際級觀光景點、促進澎湖觀光產業發展,造福澎湖鄉親云云。

至於經費部分,本案所需總經費大致分為兩部分,包含媽祖園區基礎工程2.5億元及媽祖神像主體3億元。園區基礎工程部份,澎湖縣政府擬以離島基金、中央計畫型補助經費挹注以及縣府自籌方式因應。至於媽祖神像主體3億元部分,澎湖縣政府當時規劃以接受民間「主動捐款」方式辦理,並積極呼籲熱心的鄉親支持。倘若這個超過6億元的「大倉媽祖巨神像」順利完成,這個總高度達66公尺的公共建設自然會超越「南竿媽祖巨神像」,為澎湖縣贏得NO.1的榮銜。

如所周知,縣長王乾發的願景,因2014年底連任失利而暫時劃下句點。民進黨籍縣長陳光復上任後,鑒於大倉媽祖文化園區全區開發面積超過18公頃,必須環評,又加上生態和財政等考量,因此於2015年3月宣布終止「大倉媽祖巨神像」開發計畫。至於已完成的部分設施,則閒置至今。根據監察委員於2017年7月18日實地履勘該處,發現:園區現場荒蕪一片,除雜草叢生外,廢棄工程用具、鋼筋等散見各處,圍籬傾倒、鋼筋鏽蝕裸露,媽祖雕像基座完成多時,迄今已見鋼筋鏽蝕,內部尚堆積雜物;又部分媽祖雕像銅製板片遭包裝堆置於該園區臨海空地,且已放置多時,如未能妥善保存,板片恐已受潮損傷,對後續標售不無造成影響。

備受國人譴責、浪費公帑的「蚊子館」,其實還是要到達能夠完工、驗收而開放公眾使用階段,只是因使用者稀少,方有「養蚊子」之譏。現在的大倉島媽祖文化園區,其實是更糟糕的「爛尾工地」狀態。

停建的大倉媽祖園區,呈現「爛尾工地」狀態。

媽祖雕像基座內部見雜物堆棄。(照片來源:監察院新聞稿

媽祖雕像基座鏽蝕且地面鋼筋裸露。(照片來源:監察院新聞稿

大倉媽祖文化園區現場雜亂。(照片來源:監察院新聞稿

大倉媽祖巨神像,襲來?

「大倉媽祖巨神像」要不要繼續推動,一直是澎湖地方正反意見爭論不休的話題。澎湖白沙鄉長宋萬富及代表會主席吳正利在2019年1月底與大倉村民向新任的國民黨籍縣長賴峰偉遞交「重啟大倉觀光文化園區」陳情書,希望重啟建設。澎湖縣政府日前決定將舉辦公聽會以全民調,屆時再依民調作決定。

競相與天比高的媽祖巨神像們是否真能保佑寶島台灣、庇護云云眾生?這是一個當代科學迄今難以解明的超自然課題,筆者無力多作析辯。不過,當興建這些媽祖巨神像乃至附屬設施的主體不是民間宮廟,而是係政府機關,且經費不是來自信眾奉獻,而是來自於納稅人公帑時,我們即有拋開宗教信仰偏好,用財政理性加以嚴肅檢討。

澎湖縣府後續要辦理的公聽會或是民調,充其量不過是暫時把問題向後延宕而已。不蓋,則大倉島這塊「爛尾工地」將如何善後?要蓋,後續鉅額的建設經費,以縣府目前財政狀況,縣府能否負荷?「NO.1大倉媽祖巨神像」完工後的效益評估為何?會不會又是另一座蚊子館?這些問題,澎湖縣政府現在就應該忠實地把資料攤開在陽光底下,然後講清楚、說明白!

2019年3月14日 星期四

500元配合造神 恐違公平法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3.14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73912

媒體報導,小吃店、自助餐、飲食店甚多將電視鎖定在特定頻道,更傳出有人以每月五百元為對價要求店家鎖定頻道,而且不得轉台,為此臉書社群發起「電視頻道大轉台—全民調查動起來」、「抵制造神台,還台灣乾淨的新聞環境」,號召公民力量協助調查,台南在地知名音樂人也進行「安平區外食餐廳收視訪查」,短短幾天已查出數十店家配合鎖定特定新聞台。

究竟是誰每月花五百元要求店家電視鎖定特定新聞台,以配合造神或特定政治意識形態,除了有以資金干預新聞環境,涉及國家安全外,也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收買店家要求鎖定特定頻道,就算不論政治動機,因電視台收視率是重要商業宣傳資訊,因此仍應受公平交易法規範。

公平會第1231次委員會議通過的裁罰案,即指出「電視節目收視率調查結果,除提供資訊予業主製播節目參考,藉以提升對觀眾之服務外,同時並幫助廠商對廣告為有效之分配與投資。因此,電視收視率之公布對於交易相對人乃具有招徠之宣傳效果。是以,事業以節目收視率為行銷宣傳時,當就其重要資訊妥為揭露,且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否則將使交易相對人陷於錯誤而為不正確交易決定,損害交易相對人及競爭同業權益。」

同一法理,每個月花大錢收買小吃店、自助餐鎖定特定頻道,已然以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方法製造收視率,恐使交易相對人(如廣告託播業者等)陷於錯誤而為不正確交易決定,因此不只網友以揭發及串連發揮公民責任,政府更應履行法律責任,查明花大錢收買店家鎖定特定新聞的幕後黑手及金流。

2019年3月10日 星期日

你有敵人嗎?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社員)

民報/專文 2019.03.10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d957dd2a-d483-4fd1-a590-134c7aa5a99c

2002年,英國BBC曾經作過一個全國性活動,選舉誰是歷史上最偉大的英國人。邱吉爾在那次票選中名列榜首。人們對於邱吉爾領導英國人民對抗納粹極權的事蹟記憶猶新。對英國人而言,二次大戰期間是歷史上最黑暗的時刻,卻也是人民記憶中最光榮的時刻。

邱吉爾的偉大不在其從政時受到多少選民歡迎或得到多少同僚的肯定。大家應該不會忘記,二次大戰勝利後,邱吉爾隨即在緊接的大選中輸掉政權。他與同僚關係惡劣,常用酸言惡語挖苦譏諷對手。他與英王彼此不睦。他起居無度、貪杯酗酒還煙不離手。若是以公共關係、個人形象或選舉成敗作為評斷政治人物的標準,邱吉爾早就被棄於歷史灰燼中。好在歷史不會這樣膚淺,而珍視歷史的人民也不會。有見識的人民看重政治人物如何在個人生命中最困窘的關卡、在國家最艱難的時候,做出選擇!他們在意政治人物如何為自己的信念奮起拚鬥,如何為珍視的目標犧牲到底。正如邱吉爾自許:「你有敵人嗎?那很好!代表你曾為生命中某些時候的某些事物奮起堅持。」(You have enemies? Good!That means you've stood up for something, sometime in your life.)

人的勇氣與犧牲固然可貴,唯有人所堅持的信念與目標才會令勇氣與犧牲顯出價值。邱吉爾與希特勒各有其堅持,彼此為敵。希特勒為了一個民族的光榮,不惜使用謊言與暴力、驅策人民投入種族清洗、屠殺異己、壓迫鄰邦的戰爭。邱吉爾為了堅持自由與人性尊嚴,用淚水、辛勞與鮮血帶領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及民主體制。在二次大戰中,英國人民與德國人民均付出慘痛犧牲,然而歷史歌頌的卻是英國人民以弱擊強、抗敵到底的事蹟。邱吉爾的成就是令英國人民理解民主與自由的可貴,是值得舉國上下不顧一切也要追求到底的目標。唯有高貴的目標才能使人的行動成為高貴。每一位因捍衛人性尊嚴而犧牲的人,皆可從歷史之神手中獲頒騎士榮銜。那個時代,每一位投身保衛國家的英國人,都是英雄。這也是為何英國人迄今不斷傳誦二次大戰的歷史,因為那是人民親自寫成的!

立法院自2月開議後,在野黨國會議員對行政院長的總質詢成為媒體亮點。蘇貞昌院長與立法委員們就兩岸關係與國家主權問題,唇槍舌劍彼此交鋒。諸如掃把比喻、歷史殷鑒與名人語錄都成為名嘴們評論的焦點。國人在看熱鬧之餘,也可從雙方發言中判斷彼此立場與觀點,進而檢視雙方所珍視的價值與設定的國家目標。朝野之間固然立場有別政見不同,但雙方在捍衛國家主權、人民尊嚴與自由民主社會永續的目標應該一致。在這基礎上,立委與閣揆是同受人民付託,彼此分工制衡的關係。即使議場上質詢答覆言語激烈,雙方絕非敵我。朝野政黨所負責的對象,唯有2300萬台灣人民,唯有企圖危害台灣2300萬人民之自由與人權的,才是國家人民共同的敵人。

因此,偉大的人民不會以擁有敵人為忌,更不會因為敵人而恐懼。他們知道如何因應,也會知道如何自處。正如邱吉爾所言:「戰爭時:堅決剛毅。失敗時:頑強不屈。勝利時:寬容敦厚。和平時:友好親善。」(In War:Resolution,In Defeat:Defiance,In Victory:Magnanimity,In Peace:Good Will)

2019年3月7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310西藏抗暴日60週年『浩劫一甲子.西藏要自由』遊行」行前記者會

浩劫一甲子.西藏要自由(照片來源: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རབ་བྱུང་གཅིག་གི་གོད་ཆག རང་དབང་རྩོད་པའི་བོད།
浩劫一甲子 西藏要自由
Six Decades of Calamity. Tibet Demands Freedom

2019年3月10日是西藏/圖博抗暴60週年的日子,也是在台灣的藏人以及支持西藏議題的NGOs第16次舉辦遊行,呼籲全世界不要忘記西藏的苦難。今天(3月7日)我們舉辦記者會,除了公佈3月10日當天的相關活動外,也號召台灣各界站出來挺西藏、挺人權。
 
出席記者會的包括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Tashi Tsering)、在台西藏人福利協會會長丹增南達(Tenzin Namdak)以及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主席羅桑才旺(Lobsang Tsewang),林昶佐立法委員也以台灣國會西藏連線會長的身份出席,台灣則有超過20個民間團體參與共同主辦,台灣人權促進會、青平台、永社、台灣自由圖博學聯、基督教長老教會、民間司改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親子共學團等等團體也共同出席記者會。
 
特別的是,310西藏抗暴日60週年活動也獲得台灣各政黨跨黨派的支持,包括民主進步黨秘書長羅文嘉、時代力量秘書長陳孟秀、社會民主黨苗博雅議員以及綠黨召集人余筱菁都出席記者會。
 
此外,包括民進黨的林靜儀、鄭運鵬立委,以及台北市、吳沛憶、林穎孟、林亮君議員都出席記者會表達支持。
 
記者會由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林欣怡主持,公布310遊行路線。過去幾年的遊行都是從捷運忠孝復復興站走到台北101,沿途經過鬧區,希望有更多台北市民及中國遊客可以看見。但今年則是走全新的路線,3月10日下午1:00集合,2:00從228公園旁的國立台灣博物館前集結出發,經台北車站、西門町鬧區,遊行終點為西本願寺,除了希望讓更多人可以看到外,也是藉由台灣自身的歷史經驗,提醒台灣人不要對西藏的苦難視而不見。60週年遊行另一個特殊之處是,西本願寺在當天下午2:00-5:00化身為「布達拉宮廣場」,現場將會立起一面布達拉宮的大型照片,「廣場上」設有包括宗教、語言以及環境等主題的攤位,讓民眾可以用互動的方式,了解西藏目前人權被侵害的實況。
 
出席記者會的所有人,都共同呼籲,莫忘西藏苦難,看見圖博浩劫,一起站出來相挺。
 

*3月10日請加入我們:

 310西藏抗暴日60週年大遊行-浩劫一甲子 西藏要自由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17960412189337/

 310西藏抗暴日60週年擺攤活動:布達拉廣場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05305686885133/
 
*記者會直播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310.tibet.taiwan/videos/1209946625848564/
 
*更多記者會資訊請見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https://www.facebook.com/310.tibet.taiwan/posts/2299653780074389
 

【相關報導】

〈聯合新聞網〉影/兩岸和平協議 藏人提醒莫忘西藏教訓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682679

〈自由時報〉聲援西藏抗暴60週年 羅文嘉歡迎達賴來台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19211

〈中央社〉聲援西藏抗暴60週年遊行 羅文嘉:歡迎達賴來台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3070101.aspx
 
〈芋傳媒〉西藏抗暴大遊行週六登場 羅文嘉代表民進黨歡迎達賴喇嘛訪台
 https://taronews.tw/2019/03/07/273709/

〈中央廣播電台〉西藏抗暴60週年  國際多個城市提前紀念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13648

〈中央廣播電台〉西藏抗暴60週年大遊行 民進黨將力挺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13666

〈NOWnews〉民進黨祕書長羅文嘉喊話「歡迎達賴喇嘛來台灣」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0307/3258396/

2019年3月5日 星期二

花媽.韓混.檢察官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3.05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71717

國民黨高雄市長韓國瑜上月十九日請假未赴市政會議,卻記載為「公出」引發爭議,高雄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市長應該是「病假」,會議紀錄寫「公出」是不對的,會再修正。但最新上傳的市政會議紀錄〈高雄市政府第410次市政會議紀錄〉,仍執意記載韓國瑜「公出」。對照高雄地檢署偵辦陳菊市長行程偽造文書案的嚴格標準,社會恐質疑雄檢執法的公正性。

韓國瑜上月十七日晚間在酒吧開直播,十八日夜宿彌陀漁村,十九日突取消包括市政會議在內等行程,當時新聞局長王淺秋回應,可能是前幾天行程密集、韓太操勞,加上感冒,決定暫時休息,當天市政會議由副市長李四川代為主持,但會議紀錄卻遭發現,因病缺席會議的韓國瑜竟登載為「公出」,公務員明顯登載不實。

對比雄檢當年偵辦民進黨高雄市長陳菊行程偽造文書案,當時發生八八水災,市府上下忙著救災,因此陳菊辦公室主任曾文生、前觀光局主秘賴瑞隆二人對於市長陳菊的行程細節,認為在慌亂聯繫中曾出現誤解,但雄檢仍認為二人偽造陳菊「凡那比颱風」當天行程表,將二人依偽造公文書罪起訴。

雄檢對陳菊的行程登載錯誤,依據偽造文書罪法辦市府官員;但對韓國瑜市政會議紀錄登載「公出」的明顯不實,難道選擇性執法?雄檢遇到韓流也轉彎?

2019年3月4日 星期一

臉書以智財權控告中國網軍的弦外之音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評論 2019.03.04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58575

3月1日,臉書在自己公司的新聞發布網站上,公開了一則不尋常的訊息:聲明表示臉書和附屬的Instagram(IG),針對在中國推銷販賣假戶、讚數和追蹤者的四家公司與三位個人、已在美國以非法使用商標和品牌的理由提起訴訟。

在聲明中,臉書再三強調不會容忍造假行為,將會採取積極作為保護平台的理念與價值。這起訴訟則要求法院禁止這些中國公司和個人:一、製造行銷與販賣在臉書和IG的假帳戶、讚數和粉絲數。二、侵害臉書和IG的商標權。三、使用臉書品牌的網域名稱。

中國網軍的實力世界知名,但詳細的運作情況,多數人都僅有片面資訊。臉書這份訴狀,則提供了一個生動的側寫:以商業利益為出發點的網軍和網紅如何購買,以及被入侵的網站如何進行反制措施。

例如虛假帳戶可以透過人工、也可以透過自動化程式產生。因此,臉書和IG也同時利用自動化科技和人工,在製造假帳戶的不同階段,偵測並移除這些假帳戶。又例如在帳戶註冊期,臉書會要求使用者提供姓名、生日、email和電話等個資,運用機器學習程式偵測虛假帳戶。在註冊之後,臉書會發送簡訊至使用者註冊的手機、或發送電子郵件至使用者註冊的信箱,要求使用者回覆確認。最後,臉書同時運用人工和科技工具,進一步審查經檢舉的假帳戶。

訴狀中也提到,這些中國公司不但製造販賣臉書和IG的假帳戶,同時也「大批發」將亞馬遜、蘋果、Google、Linkedin以及Twitter上的假帳戶綁在一起販售。此外,這些公司也一併販賣可增加讚數、朋友數以及粉絲數的各項服務,其中包含許多不合法的網路行銷工具和垃圾郵件。上述這些假帳戶,可分性別、地區和年紀有不同的計費方式,甚且這些公司還以臉書的區域策略合作夥伴自居,向客戶吹噓可提供「不會被臉書停權或移除的假帳戶」,收費更高於一般假帳戶。另外,在網域名稱的使用上,這些公司使用了諸如:9xiufacebook.com,9xiufacebook.cc,9xiufacebook.net,myfacebook.cc…等以假亂真的網址名稱,然後在這些網站上大肆行銷上述的假帳戶和網路工具包。

因應這些以商業利益為出發點的網軍,臉書從智財權和使用者條款出發,總共羅列了九大罪狀:包括侵害臉書和IG的商標權、淡化臉書和IG的商標價值、不正當的域名搶注、以及違反臉書和IG的使用者條款。除了要法院禁止這些公司和個人從事不法行為,臉書更要求對方賠償所有商標侵權損失(主觀故意乘三倍)、因非法行為所得利益、網域搶注每則賠償10萬美金,外加為了矯正這些不實廣告的成本、以及賠償違反使用者條款的損失。

社群平台原本以強調素人與真實起家,但近年漸漸變質為商業與政治操作的場域,網軍和網紅聲量的製造,基本上有一套標準的商業流程可循。先前臉書因為無法有效阻止各項虛假訊息(假新聞)、不法內容在平台上流竄,已經備受輿論批評,此次終於大動作提起訴訟,一方面,可說是回應歐美不斷加強對社群平台的監督壓力。另一方面,以侵害智財權為理由,也剛好回應中美科技戰中、美國強勢要求中國處理智財盜竊和技術移轉的呼籲。過去一直渴望進入中國市場的臉書,這次針對中國公司打起官司,其中的弦外之音,值得我們多多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