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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9日 星期三

感謝董媽媽 為政黨民主發聲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台灣時報/專論 2015.07.29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505586

中國國民黨考紀會於本月十五日,針對黨員紀國棟、張碩文、楊實秋、李慶元及李柏融等五人,以「政論節目汙衊、惡意攻擊國民黨」、「有損黨的名譽」等理由,作出開除黨籍處分。中國國民黨這次大動作揮刀開鍘「五大寇」的行為,不僅引發政壇議論紛紛,也帶出「黨內民主」與「政黨紀律」兩者應如何妥適拿捏的嚴肅課題。

就法理而論,政黨在本質上與公司行號、民間社團有別。政黨政治必須講究民主政治化,即透過政黨內部秩序與民主政治秩序原則,致使政黨人士包括黨魁及重要幹部,都由下往上選舉;政黨的重要意見及政策也由下往上逐漸形成,才能使政黨成為實施真正民主政治之重要基礎。此為政黨政治的ABC,是以當黨員對黨的路線、黨的政策、黨的人士時而提出批判性建言,應係民主國家政黨的正常現象,本無大驚小怪餘地。然而在中國國民黨仍帶有「革命民主政黨」色彩的特殊體質下,舉凡「違反本黨主義、黨章、政策綱領或決議」、「損害黨之聲譽」、「在黨內組織小組織致破壞黨之團結」、「惡意攻訐本黨致損害黨之利益」都是該黨黨章裡懲處黨員事由。這些構成要件概屬高度模糊的法律概念,在操作上即容易流於主觀恣意,是否開鍘黨員,存乎黨政層峰一念之間。

觀乎中國國民黨近年荒腔走板的施政表現,比前述「五大寇」更符合「有損黨譽」者,不可勝數。權以涉嫌選舉賄選的中國國民黨籍臺南市議長李全教為例,就常理而論,案情發展至此,其對黨譽之破壞甚鉅。惟本於無罪推定原則,在法院判決定讞前乃無罪之人,因此也僅得到考紀會停權處分對待。基於「舉重明輕」法理兩相對照,即知中國國民黨考紀會此次開鍘「五大寇」,實難脫輕率過當之指摘。

究竟什麼行為才是有損中國國民黨黨譽?中國國民黨黨代表、英國董氏全球金融公司董事長董淑貞女士(董媽媽)日前一席暗諷親民黨主席宋楚瑜、電視當紅名嘴周玉蔻的即興式驚世發言,乍看之下粗鄙不文,實則似經巧妙思索,寓意深遠。析言之,或受英國八百年深厚民主蘊底薰陶,董媽媽應深諳民主政黨的建立,繫於黨內是否具有開放自由的風氣與容忍異議的雅量。尤其是對政治聲勢略顯低迷的中國國民黨而言,唯有「開放、包容」才是找回離散人心、重振黨魂的不二法門。無奈眼見中國國民黨近來發展偏離民主中道,董媽媽遂以台灣政黨政治民主為念,不惜冒著觸犯公然侮辱罪嫌的法律風險,以身試法,一招命中該黨考紀會對開除黨員黨籍的審查基準寬嚴不一、流於妄斷的致命要害。如此犧牲小我,成就民主的義舉,堪稱現代俠女典範。爾來各界對其言行多所撻伐,未盡公允。爰作此文,以為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