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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8日 星期日

如此教育部 如此北檢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 2015.03.07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60722


教育部去年以「微調」之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大幅修改高中課綱,引發社會質疑。公民團體分別由台權會對教育部採取行政訴訟、永社及台教會採取刑事訴訟,其中台權會針對教育部不公開課綱委員名單及會議紀錄提起行政訴訟,本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敗訴,但程序上應更有效率的刑事訴訟,北檢拖一年還未偵結,顯不合常理。

教育部去年的違法「課綱微調」,從公聽會到課審大會「通過」,只花了十天時間,不但程序引人非議,去台灣化的課綱修訂,更讓輿論譁然。最荒謬的是,時任教育部長蔣偉寧主持的一月二十七日課審會議程,其中白紙黑字指出一月二十五日高中分組會議「同意」公民課綱微調,但不論是媒體報導或與會者轉述,都直指高中分組會議決議是「不同意」公民課綱微調,教育部公文居然擅自將「不同意」改成「同意」,這明顯涉犯刑法第二一三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難怪教育部不敢公開會議紀錄,也因此行政法院認定教育部違法。

但可議的是,人民去年要求教育部公開資訊,遭教育部拒絕後,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訴願被駁回後,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結果程序較複雜的行政訴訟,法院都判決教育部敗訴了,同時間向北檢告發教育部「偽造文書罪」的刑事訴訟,卻「反常地」比行政訴訟更沒效率,不敢對教育部發動偵查,至今沒有偵辦進度,北檢是否包庇馬政府高官犯罪,社會將有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