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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星期一

朱立倫應出面指證馬英九貪污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開講 2015.03.02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breakingnews/1244853

律師黃帝穎(見圖)表示,馬英九為圖個人選舉私利,非法將「馬英九總統」臉書轉送馬辦,如今此「贓物」流入國民黨文傳會持有,朱立倫除將「贓物」退回總統府外,更應配合檢察官偵辦,指證馬總統貪污。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決定將現由國民黨文傳會持有的「馬英九總統」臉書,相關業務退回總統府,國民黨不再代庖,此舉再次確認了「馬英九總統」臉書的官方性質,馬總統不只黨國不分、公器私用,在2011年更為了個人連任的選舉私利,將總統府設立的「馬英九總統」臉書,私下轉送馬英九競選辦公室,馬總統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迄今尚未偵結,北檢偵辦馬總統臉書案,應傳朱立倫作證。

「馬英九總統」臉書是基於政府機關地位而設立,時任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在2010年12月23日接受中國時報專訪時明確表示,馬總統是以總統的身份開設臉書,未來並非以國民黨主席的角色與網友溝通、互動,因此當外界以詮敘部「公務員上班禁用臉書」函釋質疑馬總統時,總統府則以「馬英九總統」臉書是馬總統為了國家政令宣傳等理由,強調馬總統臉書並非私人使用。

馬總統明知「馬英九總統」臉書是國家所有,由國庫預算編列人事及宣傳經費(臉書內由公務員管理之圖文等電磁紀錄亦屬公有財產範疇),其中至少花掉4萬2千元人民納稅錢,委託聖洋科技製作馬總統臉書APP電子春聯,馬英九卻為圖個人選舉私利,非法將「馬英九總統」臉書轉送馬辦,如今此「贓物」流入國民黨文傳會持有,朱立倫除將「贓物」退回總統府外,更應配合檢察官偵辦,指證馬總統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