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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8日 星期三

PR22 號法庭觀察團


★ 報名加入〔PR22 號法庭觀察團〕:http://0rz.tw/tfa/pr22




● 代號 PR22 之法庭觀察團

因抗議大埔事件遭違法逮捕的徐世榮教授和洪崇晏同學,在8月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國安局局長蔡得勝、大同分局偵查隊長賴俊堯、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歐陽俊,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傷害、私行拘禁、強制及誹謗等罪。
(提告記者會新聞稿: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3/08/blog-post_5.html

據以往經驗,有法庭觀察者參與開庭旁聽,能促使法院以更嚴謹的態度來面對審理案件。因此,為了保護我們已經擁有、且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權利,我們必須非常重視警察及國安局違法濫權事件。「PR」取自於 Protection of rights 的縮寫,「22」則是法院的案號,而 PR 兩字母的英語發音,用漢語來想像的話,還會產生「特別的意義」唷,就請發揮想像力囉~~

非常歡迎學生及可參與旁聽者加入,盡量參與每次開庭旁聽,持續追蹤案件審理情況,為此案留下重要的歷史紀錄。

最大目標,當然是,把旁聽席坐滿!
   
● 案件資訊
自訴人:徐世榮、洪崇晏
義務律師團:高涌誠、翁國彥、黃帝穎
案號:102年度自字第16號(原為102年度審自字第22號,進入正式程序後變更)
案由:妨害自由等
《刑事自訴狀》下載:http://ppt.cc/SzlL

● 發起單位
永社 / 電話(02)2388-3997 / E-mail:taiwanforever2012@gmail.com
庭期及最新訊息:www.taiwanforever.org.tw

● 強力推薦~法庭觀察前必看
秘籍!
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3/09/pr22_16.html
1220開庭前聲明
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3/12/pr221220.html
1112開庭【後】聲明
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3/11/pr221112_12.html
1112開庭前聲明
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3/11/pr221112.html
0923開庭後聲明
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3/09/pr22-0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