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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 星期三

防中滲透、防衛民主 台灣應接軌國際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綠色逗陣協會理事、永社理事長)

綠色逗陣/時事 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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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雖是獨裁國家,但熟稔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以利透過資本市場、言論自由及民主選舉等方法,滲透甚至是操控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這是「獨裁者的進化」,國際社會已開始正視。當然,台灣受害特別嚴重。

對於中國製造假訊息介入台灣選舉,美國國會在2018年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發布年度報告指出,北京以散播不實訊息等多種手段,試圖妨礙台灣民主發展。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James F. Moriarty)也指出,外在勢力透過輿論風向、不實訊息,試圖改變台灣選舉結果,對台灣相當危險。

世界各國為防衛中國或獨裁勢力干預,紛紛立法或修法防治,這些民主國家同樣保障言論自由,尊重市場機制,但以制度特別管制中國等獨裁國家的干預,這是「防衛民主」的重要機制。

以專法方式進行防衛的,例如美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近年美國司法部即命令中國媒體新華社華盛頓分社和中央電視台的海外平台中國環球電視網必須註冊登記,美國聯邦調查局也用此法起訴外國網軍,其中有五名編制於上海的中國網軍遭到起訴。

華為案後,美國民主共和兩黨,聯合提案《電信拒絕令執行法》(Telecommunications Denial Order Enforcement Act)草案,禁止美國企業賣零組件或設備給華為、中興等中國企 業;德國與法國擬以修法方式,修正電信法,以排除華為等中國企業的5G設備,以確保資訊安全。歐盟執委會亦將擬修訂《網路安全法》,禁止中國企業參與5G網路建設。澳洲政府為防治中國資金干預,推動專法《反外國干擾法》,大幅加重從事間諜活動的刑罰,避免中國對澳洲政治經濟的滲透。

鄰國南韓則在《大韓民國國家保安法》第7條規定「明知危害國家獨立、 安全及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讚揚、鼓勵、宣傳反國家的團體及其成員收受指令者的活動,或與其合作或宣傳、煽動國家動亂者, 處七年以下勞役」,以刑罰處罰為敵(北韓)宣傳的行為人。

再以德國為例,「防衛性民主」乃因二次戰前的德國,雖有崇尚自由民主的德意志「威瑪憲法」,竟讓德國人民以「民主」的方式選出了希特勒政權,而終結了既有的「民主憲政」,濫用民族主義的威權政體,不但粉碎了國家原有的自由秩序,更將德國人民帶入二次大戰的無盡浩劫。

因此,戰後的德國基本法,基於慘痛的歷史教訓,為了鞏固「民主」,而對「民主」的行使做了最後的底限,正是為了「防衛」民主不受民主結果的顛覆,「防衛性民主」在歐洲多個民主國家發展實踐, 對任何牴觸「防衛性民主」之行為,宣告違憲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裁專制國家,尤其習近平修憲取消任期限制後, 全球民主國家更加體認到中國獨裁政體宛如帝制。習近平主張九二共識即「一國兩制」,將使民主台灣與獨裁中國成為同一國家, 必然衝擊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即牴觸民主憲法「防衛性民主」。面對世界民主國家防治中國滲透,建立民主防衛機制,台灣不能自外於國際社會。

綜上,全球民主國家紛紛以法律防衛中國或獨裁國家的干預,台灣更直接面對中國的網路、媒體等各面向滲透,當然更有立即修法或立法,並加重處罰的必要,接軌國際,防衛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