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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6日 星期五

國民黨版黨產條例 打假球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2016.02.25


國民黨立委提出「政黨管理財產監督條例草案」,希望立法院併案處理。但這部國民黨版的黨產條例,將爭議黨產的調查及處理規定由監察院辦理,完全不符合德國「轉型正義」的立法經驗及民主的普世價值,國民黨說要處理黨產,根本是「打假球」。

國民黨版「政黨管理財產監督條例草案」第十二條規定,對於爭議黨產之調查及處理,移請監察院調查。實際上,現任監察委員,均由馬總統提名、國民黨立委過半數的國會同意,因此對於前國民黨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縱經法院判刑定讞,監察院仍護航到底,竟認沒有違失,不予彈劾;對於與馬總統共犯洩密罪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雖然檢評會通過撤職、法院判刑定讞,但監察院一樣包庇,逕認沒有違失,不予彈劾。

可以想見,監察院基於護航黨國權貴的「最高」原則,針對國民黨的爭議黨產,依據國民黨版黨產條例「移請」監察院調查後,恐將全數認定是合法正當黨產!

德國在一九九○年代通過特別法,賦予「東德政黨與群眾組織財產獨立調查委員會」相當於檢察官的強制處分權,以追討東德共黨的不當黨產,德國「轉型正義」的立法原則,與當時歐洲實踐民主理念的作法相符。

德國上個世紀為處理黨產,賦予獨立委員會特殊的法律地位與權限,這與我國憲法「畫蛇添足」的監察院顯不相同,更無法取代,但「中國國民黨」到了二十一世紀,還在幻想以「監察院」取代「獨立委員會」調查黨產,用「打假球」的國民黨版黨產條例,繼續混淆視聽、欺騙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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