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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

王如玄迫害軍眷也是情非得已嗎?

李彥賦(作者為永社公關委員會副主委)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11.2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514736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控王如玄買賣眷戶套利,並在臉書上披露相關資料。王如玄則自稱購買軍宅「一切合法,更沒有道德瑕疵」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取材自段宜康臉書

國民黨提名的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自稱購買軍宅「一切合法,更沒有道德瑕疵」,不過根據2009年2月出版的財訊雜誌,王如玄當年是透過「資深仲介」特別留意引薦才得以「進場」。
如果真的沒有違法之虞、道德之慮,為什麼王主委當時購屋必須透過峰迴路轉的特殊管道?為什麼要如此小心翼翼,刻意隱瞞任職檢察官的丈夫黃東焄,導致黃檢察官必須背負財產申報不實的人生污點?

根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4條規定,「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5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而這項5年內禁止處分的限制,立法目的原在於照顧原眷戶,安定國軍眷屬生活,使官兵無後顧之憂,以振奮士氣,提高戰力。然而,這項政府美意卻遭到有心者的無情扭曲,「安定照顧」、「士氣提振」的國家目標,卻怎麼也敵不過這些投機客「見獵心喜」的利益薰心。

有關購買軍宅套利的質疑,王如玄稱當年是透過「資深仲介」特別留意引薦才得以「進場」。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如今在網路搜尋引擎輸入「軍宅買賣」等關鍵字句,頃刻便能得到超過50餘萬件的搜尋結果,其中不乏各項教學QA問答,更有不動產信託顧問明確指出,就連資深仲介、法務、律師都不敢碰觸類此業務,更提及軍宅買賣本來就違背法令,並涉及取巧手段與「脫法行為」,不過仍然無法抵擋近年來投資客對於軍宅承購的趨勢,令人不禁質疑是否有類似於「海蟑螂」、「禿鷹集團」在背後集體操作?從買賣、信託到後續訴訟,是否都有仲介、地政士以及律師從事集體分工?

縱觀司法實務,全國近5年來因軍宅買賣所涉的民事買賣糾紛及所有權移轉登記、刑事偽造文書以及相關行政訴訟,便高達60餘件,也就是說,平均每個月都有1個以上的案件在法院訴訟繫屬中,這些缺乏不動產交易經驗的老兵顯然毫無招架之力,只好任其宰割,最後也只能透過司法管道期盼國家能夠還他們一個公道。而這些案件代表的是多少的老兵、多少的眷屬、多少的家庭?王如玄擔任勞委員主委時向關廠工人提告,自稱是情非得已、說是要給他們勝訴的機會,那毫不手軟地透過特殊管道購買軍宅迫害軍眷,你又於心何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