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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馬版證所稅失敗,誰負責?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9.17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16190

台聯黨團召開記者會指出,洪版證所稅擬廢除IPO課稅與大戶條款,推翻「馬英九」版證所稅,「大打馬臉」,「同一批人立法,又自己廢掉」。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記者張筱笛攝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改革馬總統主推的證所稅成為朝野共識,連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的證所稅草案也成功逕付二讀,國會已然正式宣告,現行馬版證所稅不為朝野立委所接受。

類此事件若發生在世界其他民主國家,政府官員基於「責任政治」的憲政精神,必須為政策失敗負起政治責任,辭職下台,但馬政府證所稅政策失敗,卻不見馬總統與所謂的「財經內閣」有絲毫的歉意與負責態度。

馬總統對證所稅的承諾「言猶在耳」,二○一二年七月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案,馬總統對於修法結果感到欣慰,更表示「這是我國租稅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未來也必須儘快在此基礎之上,集合政府與全民的力量,全力加速振興經濟」,但事實卻是經濟未有起色,股民怨聲載道,到今天連國民黨立委及黨籍總統參選人都挺不下去,只能呼應在野黨的改革主張,讓改革馬版證所稅成為國會朝野共識。

國民黨智庫的「國政分析」在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少數政府與憲政發展」報告中主張,「基於對責任政治的理念,我們認為:行政院內閣必須為政策負責,政策發生重大錯誤或者得不到立法院多數支持時,內閣相關部會首長不得諉過卸責,必須辭職,以示負責」,如今馬總統的證所稅政策發生重大錯誤,得不到立法院多數支持,依據國民黨智庫的「責任政治」標準,馬政府相關部會首長不得諉過卸責,必須辭職,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