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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

馬英九與羅瑩雪的政治聲押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7.16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98355

法務部長羅瑩雪。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認為法務部長羅瑩雪就主任檢察官的「圈選權」,違反法官法,因此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蔡檢察官說,因為看不慣太陽花學運時,帶頭衝行政院的魏揚遭「政治聲押」,才出來選檢審委員,但法務部隨即發新聞稿反擊痛批蔡檢「毫無證據、不明就裡」。

事實上,蔡檢察官認為北檢對魏揚的聲押是「政治聲押」,符合社會普遍認知,法務部的回應則顯得氣急敗壞。政治力介入北檢偵辦的學運案件,「症狀」相當明顯,去年學運期間,馬總統在三月二十三日召開「中外記者會」,公開定調學生違法,不具偵辦權限的馬總統對國際媒體指責學生「以違反法律的方式,佔領立法院議場」,北檢隔日逮捕魏揚後,即採取與馬總統相同的強硬立場,就算學生只是涉犯輕罪,且罪證不足、無羈押必要,北檢仍無視「刑事訴訟法」的羈押要件,以「濫權聲押」向馬總統表態。

尤有甚者,無權干預個案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在去年四月七日到新北地檢署進行業務視察時,公開嗆聲太陽花學運,指控學生這些不法行為不能視而不見,羅部長甚至說「學生跟暴民並不是不同的分類,暴民不暴民是看他的行動。學生或是黑道,那是他現在的身分,法律是處罰行為,不是處罰身分」,顯見不具個案偵辦權限的馬總統與羅瑩雪,已將學生定調為「違法、暴民、黑道」。

簡單的說,北檢若回歸刑訴法,拒絕政治力干預,依法就不會聲押魏揚,更不會縱放政院下令「血腥鎮壓」的江宜樺、王卓鈞與拿警棍把學生打到「頭破血流」的警察!蔡檢察官也只不過是重申一次「政治聲押」的社會質疑而已,羅部長何需氣急敗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