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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哈巴狗?瘋狗?民主的看門狗?




盧世祥
資深新聞工作者、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


【現場影音】(點我)
【現場影音2】(點我)


新聞媒體在正常國家,是促進並維護民主的重要支柱。台灣媒體經歷國家社會從威權轉向民主的時代,由於沒有進行轉型,以致不論基本角色、專業倫理或一般實務,近年都亂象叢生,其社會效應甚至「公害」遠大於「公器」或公益。影響所及,我們的民主化雖已二十多年,仍然處於半弔子的水準。更嚴重的,中國在謀取台灣的策略中,如今媒體戰是重要一環,沒有轉型正義的台灣媒體,也難以抗拒這一攻勢;最壞的情況,還可能成為幫凶,導致民主淪亡。

對一般公民來說,媒體理應準確並公平報導新聞,分析評論時事,提供各種意見或言論的自由而充分討論園地,並監督政府及權貴。夠水準的媒體,因此是公民耳聰目明,做明智選擇與決定所不可或缺,這又進一步決定民主的品質。

正因如此,民主先進國家,必定存在夠水準的新聞事業;新聞媒體的水準與表現,也決定了民主的層次。相形之下,威權專制當局或民主的敵人,也總是從箝制媒體下手,以愚弄人民並維持統治特權。台灣的黨國當局昔日被迫開放報禁(1988年)遲於黨禁(1986年),中國迄今沒有民辦的電子媒體,且極力限縮封鎖網路媒體,都是具體例證。



台灣媒體在威權時代,整體而言,是威權者的幫凶與幫閒。正因如此,反抗威權、啟蒙公眾、促進民主,主力不在「主流媒體」,而在「黨外雜誌」,甚至是直接訴諸公眾的集會演說。進入民主時代之後,「第四權」隨之膨脹,成為民主最大受益者,儼然社會最「偉大」的部門,但演變至今,台灣社會從庶民到總統,幾乎人人對媒體不瞭解、畏懼、厭惡、輕蔑,或四者兼而有之。

美國《洛杉磯時報》二00五年二月在評斷台灣媒體亂象時,曾指台灣媒體無能處理真相(TheyCan’tHandleTheTruth.);而其角色,從昔日威權時代的「哈巴狗」,轉為民主時代的「瘋狗」。「瘋狗」與「哈巴狗」,對民主而言,猶如過與不及,都不可取,台灣所需要的,應該是民主忠實的「看門狗」。

媒體未經轉型正義而變得最「偉大」,對民主的負面效應或甚至危害,相對提高。具體而言,有自由卻未轉型,台灣媒體的唯利是圖、唯我獨尊、唯我族群或

「三唯」主義變本加厲。表現在新聞報導與評論,則煽色腥當道,視倫理與自律如無物,政治立場與意識形態超越專業,公眾利益或自身格調都可出賣。

剛過去的一年,有如國人所見,媒體的惡例罄竹難書。媒體在李宗瑞淫照事件不顧被害人權益大肆刊登裸照,馬政府及中國置入性行銷與違法廣告不斷,有些媒體總為執政者幫腔而以監督在野黨為能事。甚至年初讓國際間以Bumbler見稱的總統連任,也可歸咎媒體無助公民耳聰目明,未能做出明智判斷與抉擇。

媒體如此惡質文化不改,台灣民主自難提升,國家社會乃與正常仍有距離。不僅如此,馬政府執政五年來,非但台灣民主與新聞自由不進反退,近兩年廣受矚目的媒體併購案更凸顯,情勢如未能有效扭轉,民主與新聞、言論自由都將遭到極大戕賊。

從本質看,受爭議的媒體併購案,如其實現,必將導致水平、垂直壟斷的惡果。同時,當事人不但有「公器私用」素行,「適格」與否大有問題,加上主要買家都在中國有極大商業利益,不論其為「人質」、「走卒」或「代理人」屬性,在幾無「台商」能向中國說不的現實環境,於中國操控媒體而圖謀台灣的過程,併購案勢必導致對台灣民主與新聞、言論自由莫大折損。台灣社會在此案群情激昂,奮力聯手反媒體壟斷,主要著眼於此;「自由之家」、「保護記者委員會」等國際機構嚴重關切,同樣出自於此。

民主自由化之後的媒體亂象,使台灣有如「漏頂之屋」,當前的媒體併購案,尤形同「連夜雨」。屋漏偏逢連夜雨,如不能妥善處理,國家社會永無安穩之未來,辛苦建立的民主也將淪亡。正如反媒體壟斷的仁人志士所強調,社會必須採取行動,有效管制規範媒體集中化,媒體也有待大力改革,方足以以回歸公器本質。然而,觀察現狀,令人難以樂觀。

規範媒體集中化,必須國會有改革的決心。我們的國會,把個人與黨派利益凌駕公眾福祉已成「常業」,是十足的集反動與反改革於一身,期待它立法有效規範媒體壟斷,何異緣木求魚?如今的執政當局,只要媒體併購案當事人係「紅頂商人」,「中國因素」即足以讓馬政府難以挺直腰桿。

至於媒體悖離公器的種種惡形惡狀,由於「第四權」極其偉大,同業之間且常相攻訐,自律幾無可能;他律雖是正辦,在競相討好媒體的政治風尚中,政客任誰也不願充當為狠貓掛鈴噹的老鼠。

就此而言,剛度過令人不堪回首的二0一二年,台灣社會新的一年仍面臨艱鉅挑戰;台灣永社此時成立,令人期待。



*本文發表於永社「自由媒體與民主永續」座談會,2013年1月5日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辦。